中国商务部驻纳米比亚使馆二等秘书因受贿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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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3: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商务部派驻纳米比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二等秘书受贿案。 据检察机关起诉,被告人王某于2003年5月至7月间,在商务部派驻驻纳米比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任二等秘书期间,利用负责劳务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劳务中介商赖某美元25000元(折合人民币207230元)、人民币108000元,并为赖某向纳米比亚派出中国劳工人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长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构成受贿罪,遂提请法院予以惩处。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