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台湾“大选”引发纷争专题 > 正文

台修改“公投法”:降低门槛、增列“创制公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0:17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4月2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内政部”研拟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已经出炉,“内政部”在修正草案增列攸关变更“国家主权”等“修宪”议题的“创制公投”,并降低“公投”门槛。

  据了解,有关“内政部”增列“修宪”议题的“创制公投”,并明定“同意票数应达投票权人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民进党“立委”均持赞同态度,“内政政策小组”召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集人陈景峻表示,由于“修宪”涉及的层次较高,门槛自然应较一般的“公投”案高。

  据悉,“内政部”研拟修正草案的重要内容还包括:“公投”事务统一由选举委员会主管,全台性“公投”由“中选会”主管,地方性“公投”由直辖市、县市选委会主管,删除“公投”审议委员会组织及相关规定;增列“区域性公投”机制,得以数县市或数乡镇市为“公投”行使范围;增列“行政院”对于重大政策事项,认为有进行“公投”必要,必须经“立法院”同意,交“中选会”办理“公投”;删除“立法院”得提案交付“公投”的规定。至于“公投”提案人数门槛由最近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千分之五,调降为千分之一。连署人数由百分之五调降为百分之二,但“修宪”议题“创制公投”连署人数仍需达百分之五,提案人数则为选举人的千分之二以上。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