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董建华报告听取香港各界意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8:05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4月22日电(记者 夏文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4月25日至26日召开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报告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4月21日至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在深圳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港方委员,香港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人士、政界人士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所提报告的意见,并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交换了意见。 在座谈会上,香港各方面人士就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反映了香港社会各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许多人士认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需要进行修改,但一定要遵循从香港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均衡参与,有利于行政主导体制的有效运行,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