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要求“五一”严禁景点门票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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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2日17:20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5月2日电 陕西省物价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五一”黄金周期间,不得出台提高景区门票价格措施。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景点门票价格及景区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门票及各项服务价格均应在收费或经营地点的醒目处悬挂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标价牌,严禁景区内的照像取景、寄存物品及公共厕所等服务项目收取任何费用。旅游定点商店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
陕西省物价局同时要求全省各市及重点旅游县要向社会公布旅游价格投诉和举报电话,并建立24小时黄金周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旅游市场价格投诉、举报案件。 相关专题:2004年五·一黄金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