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出台新政策 为农民减负175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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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5日15:11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5月5日电 记者安洋报道:为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日前,山西大同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10个县区的农业税进行减免,由市、县财政补贴代交。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为农民一年减轻负担1753.53万元。 今年,南郊区、左云县、灵丘县、新荣区、开发区5个县区免除农民上交的农业税,市财政将补贴上述5县区农业税的20%,剩余的由各县区自行解决;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
大同市目前的农业人口近165万人,这项政策的出台,今年将为农民减轻负担1753.53万元,农民人均减岁10.63元。亩均税额由上年的7.92元降为2.85元。 据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讲,我市去年6月份开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的直接和最终目的就是减轻农民不合理的负担。改革前农民的负担中,“费”比“税”的比例大。通过改革,目前费的主要组成部分——“三提五统”已全部取消,年为农民减轻负担4022多万元。而在“税”中,特产税、附加税等也基本取消,农业税这一主要税种在此次税收减免政策出台后也大大降低,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 相关专题: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