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县拆迁引发一对姐妹同日离婚(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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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03:14 新京报 | |||||||||
居民李会明的5层楼房被强行拆除,李氏夫妇因“暴力抗法”被拘留。图/罗昌平 “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县政府挂出的横幅措辞严厉。当地居民供图 湖南嘉禾县要求机关干部和教师停职转做拆迁户亲属的思想工作,完不成任务者免职或外调———为避免丈夫受牵连,一对姐妹做出选择 本报记者罗昌平湖南嘉禾报道 这个五一节,李小春老师决定独自出游。
李原本在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车头中学教英语。4月19日,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通知,她被调往远离县城的普满中学。 “我在车头中学担任两个班的英语教学任务,而普满中学到目前还没有班级开英语课。”李小春说。 去年9月26日,28岁的李小春与在县公安局当民警的丈夫离婚。同日,她的姐姐李红梅与姐夫———嘉禾县委办公室的一位秘书离婚。 今年4月,同为教师的李红梅也接到一纸调令,从县城的珠泉小学下调石桥乡。 事情并非巧合,去年7月以来,发生在李氏姐妹身上的一切,都与拆迁有关。 “四包、两停” 2003年7月,嘉禾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该县县委宣传部的一份材料显示,项目涉及拆迁居民1100多户,动迁人员达7000余人;拆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团体20余家。 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嘉办字[2003]136号文”(下称“136号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 136号文规定,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并“继续做好所包被拆迁户的所有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对纵容、默许亲属拒不拆迁、寻衅滋事、阻挠工作的,将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今年4月27日,嘉禾县政府某部门负责人李滔(化名)在一份拆迁协议上签字,虽然那栋老房子的产权属于他67岁的老父。 据知情人士透露,嘉禾县各级部门单位中,共有100多名公职人员面临李滔这样的选择:要么做通拆迁工作,要么被下放边远地区工作。 李滔的父亲对有关政策十分愤怒:“搞这样株连九族的拆迁,嘉禾现在是父子关系紧张、夫妻离婚、兄弟反目。” 姐妹离婚事件 李小春姐妹的父亲李刚皇则是一个不合作者。 在嘉禾县繁华的中华东路,李刚皇的私宅是一栋四层的临街楼房,建筑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其中一楼临街设有两个大店面。 去年7月,这栋房子列为被拆迁对象。但李刚皇认为“政府给的拆迁补偿太不合理”,一直拒绝签订拆迁协议。 4月29日下午,李刚皇躺在医院打点滴。“他的病闹了很长一段时间了,都是拆迁惹出来的。”一位家属说。 去年12月20日,嘉禾县政府派工作组准备强行拆迁李刚皇的房子。争执中,李刚皇突发心脏病,被送往医院抢救。至今,房子未被拆,李也一直没有出院。 但压力却集中到了李小春姐妹身上,如前所述,两姐妹是县城的中小学教师,她们的丈夫都是政府工作人员。根据“136号文件”,两对夫妇都是“四包”责任的承担者。“136号文件”还有一条规定:凡本单位有被拆迁户亲属的,必须督促其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做好“四包”工作。各单位被拆迁户亲属拆迁工作落实情况,将列入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本单位被拆迁户亲属完不成“四包”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家中老父不肯签拆迁合同,女儿两对夫妇在单位的压力可想而知。 去年9月28日,嘉禾县人事局向教育系统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对李小春、李红梅“暂停在本单位的现有工作一个月(9月30日—10月30日)”,转做父亲李刚皇的工作,完成“四包”任务。 两天前,李小春、李红梅分别与自己的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总不能因为父亲的事连累他们的前途吧。”李小春说。 这种“不是办法的办法”,目前已成为嘉禾县一些家庭的选择。据记者了解,同样的情况发生在钟水乡派出所的李勇身上,他与妻子李运红离婚,原因也是岳父李中正的房屋拆迁问题。 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是,嘉禾县有关部门注意到了这一独特的离婚现象,离婚手续在县城范围内被暂缓办理。知情人士介绍,年近50岁的嘉禾县水电局财务股股长李良柏,因妻兄李天赐的房屋拆迁问题未解决,与妻子李土姣离婚,手续是到郴州市办理的。 “下放”的女教师们 事实上,对李小春、李红梅姐妹而言,离婚只是她们为拆迁问题付出的第一个代价。离婚后,两姐妹并不能回避她们自己的“四包”责任。 去年12月18日和今年1月9日,两姐妹先后接到嘉禾县人事局《急、难、重工作任务通知书》和《再次通知书》,要求在当月底做通父亲李刚皇的房屋拆迁工作。 2月9日,两姐妹收到盖有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县长李世栋印章的一份督办卡,最后期限下达:“2月25日前签订拆迁协议,3月5日前腾空房子”。 面对最后通牒,李小春反而认为:“上面这样不讲理,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还不如支持了父亲的决定。” 后果随即产生,4月,两姐妹双双被嘉禾县教育局从县城调往偏远的乡镇。 在嘉禾,最终受到处理的教师并非仅李小春姐妹。 2004年3月3日上午,一次关于教育系统家属拆迁问题的专题会议,在嘉禾县人事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据其会议纪要,“珠泉小学的李静、李红梅等三位教师的家属,必须在3月10日前签好拆迁协议并搬迁,否则不仅房子按时拆除,而且这些老师会调离。” 此后不久,李静调往泮头中学,李红梅和另一位教师从县城调到石桥乡。 54岁的李翠凤曾任职于县城尊崇完小,这位已有34年教龄的老教师,同样因为未按时完成“四包”任务,4月19日被调往广发乡。丈夫李涌泉随后两次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拆迁自己的两栋房子。 补偿不合理还是漫天要价 对李刚皇“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说法,嘉禾县政法委书记、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周贤勇表示:“拆迁最大的阻力就是某些居民漫天要价。” 由于李刚皇住宅的拆迁中途停滞,尚未进入评估程序,因此无从得到有关补偿价格数据,但一些同类房屋的拆迁价格可以作为参考。 在嘉禾县城珠泉小区北市街61号,拆迁户李会明的五层楼房系2002年竣工的框架混凝土承重结构的建筑物。记者在现场看到,住宅一楼为44.5平方米的门面,紧临原珠泉农贸市场;二至五层均为68.4平方米的楼房。 经评估,李会明这栋房屋的拆迁补偿金及临时安置费合计23万元。但据李会明的委托人郭廷安介绍,李家仅一层铺面每年租金即可收入一万多元。李不愿接受五层楼房23万的补偿价格。 拆迁户李涌泉的一套独门独院三层楼房,实际使用面积为200多平方米。拆迁补偿金及临时安置费为10万元。 “县城同类地段买套100平米的商品房,也差不多要10万元。”李涌泉说,他所获得的每平米四五百元补偿,仅相当于嘉禾县周边的房产价格。 知情人士称,珠泉商贸城拆迁范围,是嘉禾县最繁华的地方。“凡是在这里有房子的人家,没有人愿意出让的。” 一个可资比较的数字是,珠泉商贸城开发商打出的销售广告显示,该商贸城铺位价格为每平方米1.6万元。 据周贤勇介绍,此次拆迁由长沙万源评估公司评估地产,郴州远航评估公司评估房产。 但李涌泉、陆水德、李盛德等户主反映,在房屋评估期间,他们认得一些评估者是县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他们要求评估人员出示评估资质证书,对方并未依章办理。县政府干部李滔说:“确实有部分居民要高价,但我看到的情况是,给拆迁户搞评估的不是评估公司,而是县政府的干部,是开发商。” “一阵子”和“一辈子” 2003年7月,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在县城新建的体育馆举行。当地居民所提供的照片显示,当天在体育馆旁,几条醒目的横幅上有如下字样: “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不动摇。” “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 “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如图) 嘉禾县对珠泉商贸城的态度显然可以从中窥得一斑。 “嘉禾一直想把经济搞起来,但高考舞弊案发生后,我们的事业都做不起来。”4月29日,嘉禾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志平对记者说。 黄所说的高考舞弊案发生于2000年,事件当时引起全国关注,嘉禾的名声受到影响。 黄志平介绍,2002年9月13日,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向嘉禾县政府下发“商网字[2002]05号”公函,将珠泉商贸城列为全国50个商业网点示范项目之一。该项目选址县城核心地段人民路、中华路,将占4000多平方米的原珠泉农贸市场扩大一倍,新增步行街、以珠泉亭为中心的广场、中华日用百货市场等,累计投资1.5亿元。 2003年元月,此项目在嘉禾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此后获郴州市政府批准成为全市重点工程。 据黄志平证实,珠泉商贸城所涉拆迁房屋,其中20世纪80-90年代建的占49.1%,90年代后建的占21.3%,而70年代前建的只有26.6%,70-80年代建的仅2.96%。受拆迁牵涉的县政府干部李滔说:“许多建成不久的房子都成片成片地拆掉,太可惜了。” 这一观点在当地居民中颇具代表性。 “在仅有3万余人的小县城搞珠泉商贸城,搞房地产开发,范围内尽占县城商贸黄金地段,县领导是想突出政绩。”另一位拆迁户主说。 对此,县政法委书记、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周贤勇说:“项目由国家商业网点中心组织投资,开发商珠泉商贸城置业有限公司也是从北京过来的,县里只是协调。” 5月7日,记者在北京向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主任、法人代表易传保求证得知,2002年9月13日中心向向嘉禾县政府发函的原因,是此前嘉禾县向该中心发函,要求珠泉商贸城列入全国50个商业网点示范项目,中心只是回函同意。 易传保说,对于嘉禾的珠泉商贸城,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既无投资,也不存在组织投资的问题。 此前,记者曾多次对珠泉商贸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普军提出采访请求,均未能如愿。 政府有无越权 “我们调动有血缘关系的党员干部去做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一来这些干部了解县里的政策,二来他们更容易取得拆迁家属的信任。他们已经成为县里拆迁工作的一支有生力量。”4月29日,周贤勇如此解释嘉禾的“四包”政策。 但李滔等公职人员质疑,政府凭什么对未完成“四包”任务者停职停薪甚至调动? “在需要你的时候,组织当然有权力临时调动你的工作。比如哪里遇到突发事件、水灾等,我们当然有权力调动干部去做工作。谁要玩忽职守,谁就会被因此免职。”宣传部副部长黄志平说。 “拆迁也是突发事件?”记者问。 黄志平解释:“虽然算不得突发事件,但应该属于急、难、重工作的范畴。这个问题省纪委是有明确规定的。” 五一前夕,湖南省纪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接受记者咨询时明确表示:“拆迁不应该列为急、难、重工作范畴。像嘉禾‘四包’、‘两停’这种规定,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拆迁可以由开发商与居民对话,不应该由政府强制干预。” 但周贤勇的说法是:“我们都是党的干部,流血牺牲的事都要做,拆迁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呢?” 据周介绍,珠泉商贸城一期工程已启动80多亩,从2003年开始,目前第一批拆迁户374户已拆完323户,已接近90%。 “现在看来,我们这个方法是行之有效的。都搞了8个月了,局势比较稳定,也没有集体闹事,也没有集体上访。”周贤勇说。 去年10月30日,湖南省建设厅向郴州市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公函透露了另外一种信息: “嘉禾县陆水德、李中林、李干德、李永德、李土亮等到北京、省会上访,反映嘉禾县在珠泉商贸城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拆迁、侵害被拆迁人权益的行为。请你局认真调查事实,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情况函报我厅。” 今年3月23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公函的形式,要求嘉禾县政府“应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但记者五一前离开嘉禾之时,县政府已向余下的拆迁户下发强行拆迁通知———5月10日将对拆迁户停水停电;5月15日如有任何个人不在协议上签字,将实施强行拆迁方案。 此前的4月21日,嘉禾县政府对李会明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县人民法院出动200多人参与强拆行动。当天,李会明、李爱珍夫妇和陆水德三人站在房顶上抵制拆迁,被警方带走,数天后,三人均被处以拘留,罪名分别为“暴力抗法”和“妨碍公务”。 李会明之子李湘柱,原广发乡政府公安特派员,因未完成“四包”任务已被免职。(来源:新京报) 相关专题:湖南嘉禾拆迁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