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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内地--两地律师事务所合作是趋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14 青年参考

  CEPA后首位进入内地的香港律师林月明——

  三个月前,深圳市司法局为香港律师林月明颁发了实习证,批准她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实习,从此拉开 了香港律师在内地执业的序幕。林月明也成为CEPA实施后,首位进入内地从事法律事务的香港律师。现在,她在深圳的情 况如何?记者近日对她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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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月明认为,CEPA给香港律师业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开办联营所更方便了。不过,直接 到内地设立事务所的不多,他们更多的是采取与内地联手的方式进行,这主要是因为内地的法律体系、制度等与香港不同,香 港律师要想对所有法规都了如指掌并非易事,而如果委托国内律师事务所,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而国内企业找香港律师,主要 看重的是香港律师对国际规则的理解更全面、更透彻,可以使企业在香港、海外上市或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时少走弯路。

  目前,香港律师协会专门设立了一个“内地法律事务服务委员会”,让两地同行交流。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再过 几年,国内与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作会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其主要优势在于,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中,可以同时应对所有香港和内 地的法律服务,直接与企业打交道,此举不仅将使得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费用大大降低,而且也更方便企业处理问题和解决问 题。其实,这也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经营模式,相信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并后,实力将大大增强。

  林月明说:“与香港律师相比,现在内地的年轻律师表现得更为成熟。他们在接一些比较特别的案子时,总会很勤快 和很认真地去了解外国法律方面的一些做法,他们的敬业精神很值得香港的同行学习。并且,深圳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和管理上 都非常不错,和香港一些中等律师行已没有什么差别。当然,深圳律师也有不足的地方,除了在对外贸易等一些涉外诉讼方面 还缺少一些经验之外,在本地提供法律服务时,团队合作方面也要加强,会经常出现一些单打独斗的现象。”

  背景

  1994年10月,林月明参加了内地的律师资格考试。包括林月明在内的15名香港律师通过考试,并于次年10 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此后,律师考试包括近年来的司法考试都不再允许港澳台居民参加。林月明等 15名律师成为至今惟一一批拥有内地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香港法律工作者。去年11月,司法部为落实CEPA的相关内容 ,首次规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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