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对验票中选票错置要求加载验票笔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4日电 台“高院”13日决定,对于“大选”验票中发现以“公投”选举人名册做为发放“大选”选票依据的这种“选务疏失”牵涉举证,要讯问该投票所选务人员,加载验票笔录内。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高院”13日传真给各“地方法院”的验票补充说明,要求各“地方法院”验票时就“勘验所得内容”为详实客观之记载,若发生各种争议状况,必要时
此外,审理“当选无效”诉讼的台“高院”合议庭庭长吴景源表示,以“公投”名册发“大选”选票,属选务疏失,必须举证才能厘清,以“公投”名册所发的选票也不能列为争议票。 国民党秘书长林丰正13日晚间也表示,从连日来的验票发现,选务疏失可以“无奇不有”形容,例如,选举人名册缺页、“幽灵”票、冒领选票、“大选”选举人名册与“公投”选举人名册误用等。很多选务疏失与“公投”绑“大选”有关。 林丰正此前也曾表示,验票持续进行,各种选务缺失不断浮现,律师研判“选举无效”诉讼成立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有充分证据显示有弊端,国亲也会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国民党指控这是一场不公正的选举,并拟提出作票刑事诉讼,扁吕委任律师团则反击国亲是“拖延战线”、“不想下台,找个诉讼来打”。蓝绿双方对峙加剧。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验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