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300多家网吧拒绝集中经营被逼“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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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4:42 四川新闻网 | |||||||||
泸州网吧业主向记者展示泸州市出台的定点经营方案文件 泸州市文化局副局长陈东接受采访 明珠商城负一楼的泸州网吧集中经营点 四川新闻网消息 “泸州市文化局至今不给我们泸州300多家网吧办理年审,导致我们所有网吧现在都成了黑网吧。如果到5月31日之前,我们还不肯搬进文化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经营,我们所有的网吧都会被当作黑网吧关停。谁来救救我们?”在四川新闻网的麻辣论坛中,泸州市网吧业主们的呼声不绝于耳。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文化局不愿给泸州市的网吧办理年审?泸州市网吧业主们发
文化局意欲“一网打尽” 13日中午,当记者赶到泸州市后,随即马不停蹄地约见了向记者提供线索的几位网吧业主。其中,泸州市777网吧业主告诉记者,“泸州市所有网吧目前都没有年审文化经营许可证,其原因不是网吧业主不愿意年审,而是去泸州市文化局年审时,文化局有关人员说,目前文化局正准备将全市网吧进行统一集中定点经营,因此,在2004年5月31日网吧实行统一集中定点经营之前,绝不会给泸州市的任何一家网吧办理年审。” 在场的另外几位网吧业主证实了777网吧业主所说的话,并纷纷告诉记者,通过他们的查证,目前泸州市的所有网吧都没有通过2004年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而且均是被文化局告之要在实行“网吧统一经营”后,才会办理。 那么泸州市文化局所谓的“网吧统一集中定点经营”是怎么一回事呢?777网吧的业主告诉记者,2004年1月16日,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这个实施方案中规定,这次网吧定点经营的范围是全泸州市所有营业性网吧。其具体内容是要将城区内现有的115家网吧、3300台计算机集中经营,经营点分别规划设立在人民电影院、珠子街明珠商城、江阳西路图书馆、江阳艺术宫四个地方。集中定点经营从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全面结束。在集中定点经营后,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统一经营、费用摊销的办法进行管理。 方案中规定,“对不愿进驻定点场所的营业性网吧,必须停业或转行,一律不得在原址经营网吧业务。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网吧经营户,文化、公安、工商部门一律不予年审换证、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此,777的网吧业主对记者说,“目前所有网吧都没有给予年审换证,从法律意义上说,现在泸州市所有的网吧都是黑网吧,随时都可以被关停。如果这些网吧在规定期限内搬迁,那么就会通过年审。如果不配合,那么只有等着被关停。这是什么吃人的道理?”这位网吧业主愤慨地对记者说。随后,该业主向记者出示了泸州市出台的《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复印件。 定点集中经营条款“苛刻” 泸州市大山坪片区的部分网吧业主对记者称,几天前他们得到了文化局的网吧定点集中经营方案:一是首先电脑的档次要在CIII1.2G以上。一位业主说:“这个要求几乎是让一半的网吧电脑设备强制性淘汰,这样随意干涉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权利让我们想不通。” 二是营业点的电费是每台电脑营业一小时4毛钱。一位业主称,“一台电脑营业用电不到200W,要几乎连续使用5个小时才1度电,而国家规定商业用电最高价格是1.2元1度。也就是说电脑实际上1小时最高只用2.4毛钱,显然,收4毛1小时的电费是种变相的克扣费用。” 三是每台电脑平摊费用160元,不包括电费。业主们称,“实际上根本不需要这样高的费用开支,集中管理点的开支完全是乱写乱报的。其意图和电费价格一样,刮油水而已。” 四是电脑使用期限是1年。有业主解释道,“这就是说,1年后经营方可以随时叫你离开。网吧业主把电脑放进去后,损坏的东西自己负责。对经营或开支有意见只能说,不能干涉。也就是别人不把你的电脑设备保管好维护好,你也只能闷起不能说。” 五是综合费用后,可以大概计算出如果每台电脑每月营业收入是300元,那么集中管理点获得的收入即达240元。对此,网吧业主们纷纷抱怨道,“网吧老板出机器只能得到60元,超过300的部分大家对半分。按经营比较好的生意来算,如果一台电脑每月收入是500元,那么其中有300元是网吧老板只能分到60元,然后超过的200元,集中管理点分100元,网吧老板得100元,这样一来网吧老板一共所得是160元。但这还不是最后赚的钱,因为网吧主得到的收入中,还要除去更换电脑配件的损耗等等。这样实际上算下来,网吧主可能每月只有120-130元的收入。以上计算还是按生意好的情况来计算,如果生意不好的话,可能钱得不到不说,还要倒赔给集中管理点基本费用。” 业主们最后表示,“集中管理的合同条款中全部是网吧业主应该负的责任和义务,对管理点却丝毫不涉及责任和义务,如果把这个合同拿到法庭上去裁决,也是属于无效的经济合同。按这个合同来看,集中管理点可以说是包赚不赔,这样的生意确实是非常美好!” 记者获悉,泸州市搞的“网吧统一集中定点经营”在全国尚属先例。但是现在看来,这样一个先例的确在很多方面遭到了网吧业主们的质疑。 文化局的说法 针对网吧业主们的疑问,5月1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泸州市文化局副局长陈东。 谈到泸州市出台《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的背景时,陈东说,“泸州市《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是在全国对互联网进行专项治理行动的大背景下出台的。是以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对网吧的宏观调控和行政监管力度,旨在探索实施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经营行为,改善行业形象,从根本上扭转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经营现象。” 那么,《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是否有法律或政策上的依据呢?陈东称,文化局认为是有的。因为在2002年5月文化部有一个通知,当时我(陈东)还没有到文化局工作,但是我知道这个通知的内容中说到:网吧不能够集中定点经营。而大概到了2002年年底时,国务院制定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理》中,这个条例对网吧能否实施定点经营没有谈。因此我们认为,如果2002年5月的文化部通知所作出的规定是成功的,那么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理》中就该有明确的规定。但条例中既没有说可以集中定点经营,也没有说不可以集中定点经营,那么就是对这个问题不置可否。因此,从泸州市的实际情况来看,泸州市文化局认为在泸州有必要实施网吧集中定点经营。 记者问道,“在出台这个方案后,文化局有没有和泸州市的网吧业主进行适当的沟通呢?据我们了解,目前业主们大多数都不认同这个方案?” 陈东对此解释说,在《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出台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泸州市的网吧业主进行了很好的沟通,并向他们宣布了这一实施方案。网吧业主的态度分几个层次,有相当一部分网吧业主表示支持,其中大约有50%的网吧业主对方案是表示支持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疑虑。另外约有50%的业主,有一部分持观望态度,当然也有一部分反对的。 那么,泸州市是否考虑过定点经营后,网吧业主的搬迁、装修及经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负担或补偿的问题呢?对此,陈东明确表示说,没有补偿。我们认为搬迁的费用是很低的。而业主进入集中场所后,我们经过测算,每个网吧业主的每台机器所付出的费用将比原来降低50元以上。因此从整体上来说,网吧业主并没有任何损失。 那么目前泸州市所有网吧都没有通过2004年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年审,这是什么原因呢?陈东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配合这次《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而作出的决定。 如果5月31日以后,现有的网吧业主不愿意搬迁到这四个定点场所,市委、市政府将作出什么措施呢?陈东回答得十分干脆,“一律关停,不给予年审。” 下午3点50分,陈东副局长向记者表示,自己下午4点还有会,记者无奈只得结束了采访。晚上8点,记者冒雨来到陈东副局长所称即将通过消防安全验收的珠子街明珠商城负一楼实地采访,由于大门关闭无法进入,记者仅在门口拍下了图片。但仍可以发现,这里环境非常潮湿,空气又不流通,且无法得到阳光的照射,室内空间高度估计仅有2.4米。可以想象,如果装进1000多台发热的电脑后,这里将会是个什么样子。 编后语 据说,泸州市出台《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的初衷,是想从根本上扭转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营业等状况,从而规范网吧的经营行为。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泸州市区115家网吧业主,就有70多家网吧业主反对这一规定。对此,网吧业主们纷纷说,难道说因为要限制未成年人吸烟,就需要把整个城市的香烟零售点全部集中起来“规范”经营吗?黑心网吧的事件媒体报道了很多,是不是就可以得出天下网吧一般“黑”的结论呢?在一片对网吧的讨伐声中,我们有没有想过耐心去听一听网吧业主们的意见?对于上述问题,您有什么看法?我们欢迎广大网民拨打四川新闻网热线电话028-86512862,或者参与我们的论坛讨论。 四川新闻网记者 刘侠 相关专题:全国开展整治网吧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