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撤销739个开发区 撤销幅度达到7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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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6:27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5月18日电(记者王海鹰)18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计划委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省已经分三批撤销各类开发区739个,撤销幅度是74.6%;开发区总规划面积由4873平方公里调减为1100平方公里,调减了77.4%。据介绍,撤销的开发区主要是县及县以下的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山东省对现有各类开发区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清理出各类开发
为切实搞好各类开发区的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开发区过多过滥、违规用地的问题,山东省确定了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一是违规设立及擅自扩大开发区规模的;二是违法圈占土地造成闲置荒芜的;三是违法用地或非法转让土地的;四是土地利用浪费、效益低下的。 山东省规定,对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凡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三个规划的,以及布局不合理、开发程度低、投入产出效益低下、项目资金不落实的,要予以撤销并依法收回所圈占闲置的土地;对县级以下政府和所属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一律予以撤销;对以开发区名义征地后擅自非法转让土地、改作其他用途的,清理整顿工作中瞒报漏报、突击审批和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一律予以撤销。据了解,山东省撤销开发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取消名称,即“摘牌子”;二是撤销管理机构;三是撤销行政管理职能。 相关专题:我国强化土地资源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