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毒气泄漏事故因擅自改装槽罐车及超载引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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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9:12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5月21日电 (傅丕毅、田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1日对一起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毒气泄漏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江因擅自改装车辆罐体、严重超载剧毒物品并引发重大事故被处以有期徒刑1年。 2003年10月10日早上6时左右,周江驾驶一辆牌号为苏C12179的槽罐车途经杭州绕城公路,因车上的槽罐被擅自改装,原来限装8.6吨的槽罐中竟然装了有毒且有强烈腐蚀性的
在杭州绕城公路上行驶没多久,周江便发觉车后不太对劲,他停车下来查看,大吃一惊,槽罐下部出现了一条小裂缝,三氯化磷在罐体内的压力下正不断地往外流出,并挥发成白雾。公路两边是水沟,三氯化磷遇水就要爆炸,这时路边还有施工人员,情况万分紧急。 周江随即报警并迅速将车驶出绕城公路,向位于杭州市区的杭州农药厂驶去,因为杭州农药厂具有事故排险能力。一路上,槽罐仍在泄漏,流出的三氯化磷遇到空气后挥发成的大量白雾,弥漫在杭州市秋涛路和三里亭一带,许多来不及逃避的行人吸入雾气后喉咙发痒疼痛,眼泪直流。 槽罐车最后停靠在杭州农药厂内的卸料区。由于沿途颠簸,槽罐上的口子更大,三氯化磷不断外泄,厂区顿时被毒雾笼罩,流入密罐车旁的下水道中的三氯化磷不断发生爆炸,附近企业的职工纷纷放下手里的活逃离厂区,弄口村的五六十户居民在警方的组织下进行疏散。 近百名身穿防化服、头戴防毒面具的排险人员冒着危险,陆续分批进入卸料区。他们用高压泵将液态三氯化磷抽出,注入车间的储藏罐,险情被逐步排除。经过6个多小时的努力,槽罐车内的三氯化磷液体已倒罐完毕,泄漏事故基本得到控制。在本次事故中,未发生人员中毒、伤亡。经评估,这起毒气泄漏事故造成损失达34万余元。 2003年10月23日周江被依法逮捕。2004年4月15日,检察机关指控周江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4年5月1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被告人周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周江承认,将槽罐车改装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运费。因为擅自改装,不仅使槽罐容量远远超过车辆出厂时的承载能力,且改装过程中的焊接等工艺均不符合运输危险物品的要求。为表示悔过,在开庭前,周江已经与受事故损害的企业达成赔偿协议,同意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江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但鉴于周江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参与抢救,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周江有期徒刑1年。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