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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5-11广州毒酒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4:27 央视《法治在线》

  《第一现场》追踪“5•11广州毒酒案”

  主持人:经过广州警方连日来的努力,发生在广州的散装毒酒致人死亡案现已成功告破,5月22日,10名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当地的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在这起散酒中毒事件中,共有50多人中毒住院,其中9人死亡,目前,清查有毒散装白酒的执法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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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十二人民医院,在当地是一家主治化学品中毒的医疗单位。从2004年5月11日开始,在不到三天的时间内,共有40多名因饮用散装白酒而中毒的患者住进了这家医院,入院患者普遍表现出了抽筋、呕吐、走路不稳和视觉模糊等症状。医务人员经诊断发现,导致这些症状的原因是甲醇中毒。第一个入院接受救治患者是湖南籍民工刘砍山。

  广州市十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吴一行:这是几 能看见吗

  记者:还记得你喝散装酒是哪一天?

  受害人B:5月9号。

  记者:买的什么酒?

  受害人B:买的散装米酒

  记者:什么地方买的?

  受害人B:金鼓台。

  记者:当时买了多少?

  受害人B:买了3斤。

  记者:当时喝了多少?

  受害人B:喝完一斤。

  记者:喝完一斤酒之后你有什么感觉?

  受害人B:那天没有什么感觉。

  记者:什么时候有不良反应?

  受害人B:当5月11号早晨的9点钟。

  记者:当时是什么感觉?

  受害人B:当时就眼睛模糊,四肢乏力。感觉头有点晕晕的。当时中毒的时候差点死了 现在想起来 恨死他们

  记者:对于暂时脱离危险的患者来说,他们可能会出现哪些后遗症呢?

  医生:我们最担心的就是他们的视力,视力这是最担心的。

  记者:广州市12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告诉我们,在这次毒酒事件当中,入院接受治疗的患者里面,年纪最小的是22岁,年纪最大的是80岁,这些令人色变的毒酒何以会夺人性命,其中的甲醇浓度到底有多高,当地的质监部门进行了抽样化验。

  记者:对被送来的样品进行检验之后我们得出了一种怎么样的结论呢?

  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高级工程师吴玉銮:5月12号我们接到了12份样品,这12份样品中有9份不合格。其中甲醇含量最大的那个样品,甲醇的含量是22克每一百毫升。是标准要求的550倍。

  记者:假如超过标准550倍这样的假酒被人喝了以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吴玉銮:如果是两到三两人就会致死了。

  记者:我手中就是一瓶用甲醇勾兑而成的散装白酒,这瓶酒闻起来跟普通的白酒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专业人员告诉我们,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摄入甲醇量超过30毫升就有可能导致死亡,使用甲醇勾兑白酒无异于是在投毒,当道德与良知的底线被突破以后,就需要由法律来维持公道和正义。

  大量中毒患者入院接受救治是在5月11日,院方怀疑在广州出现了含有高浓度甲醇的毒酒,立即向广州市公安局报案,多名民警迅速赶到医院对中毒患者进行调查。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醒蝦:110接到有群众报案。110就马上指挥钟落潭派出所到了这个钟落潭镇的医院,就见到了一个姓段的50多岁的老人家,已经躺在床上。记者:我们警方对这名受害者进行走访之后发现了哪些疑点?

  局长:我们觉得一般喝这个酒的人员,喝醉了,不会这么快出现失明,他说喝了一些广西人卖的酒,就感觉到身体不舒服,大家一起分析,就可能是酒精中毒。如果一般酒精中毒也不会这么快眼睛模糊,就怀疑是喝了假酒。)

  5月11日晚,警方在钟落潭镇进行摸查的过程中,在一间出租屋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易祖启制造毒酒的窝点。

  记者:这里就是犯罪嫌疑人易祖启等人制造假酒的简易作坊,现在这个屋子里面还弥散着一股刺激性的味道,我身边的这口铁锅就是犯罪嫌疑人用来制造假酒的,导致多人中毒的工业酒精也堆放在这间屋子内。

  记者:在这个屋子里头发现这里面是什么情形?

  广州市公安局钟落潭镇派出所副所长余光亮:当时我们进来的时候,在外面有一个媳妇,在外面逛来逛去,我们进来看到这里堆放着很多酒精做的酒。后来查实,(工业)酒精做的酒。这边放着工业酒精,一桶,一个白色的桶装的,大概20公斤左右,后来称了20公斤。这里放着假酒,就是成品酒。

  记者:我们抓获犯罪嫌疑人易祖启的时候,他是什么反应?

  余光亮:我们一进来说你现在涉嫌做假酒,我们现在口头传唤你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他没出声,他应该清楚他做了什么。

  记者:这里是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广州毒酒案中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就在这里接受看押,致使多人中毒的假酒是怎样制作出来的,毒酒当中到底都有什么,只有造假者最清楚人最清楚。

  易祖启,39岁,广西灌阳县人,2003年来到广州非法制贩散装米酒,米价上涨后,开始使用酒精勾兑制造白酒。

  犯罪嫌疑人易祖启:我一直在那里做米酒,做到大米(价格)上涨的时候

  记者:用米来造酒和用酒精来勾兑酒,这中间有多大的差价?

  易祖启:因为大米到了1.19元,根本就没有钱赚,就是饱和,现在市场上我卖的价钱是(每斤)1.2元,那个(成本)是8毛钱一斤。

  记者:你酿酒是从哪儿学的?

  易祖启:我们家里,像我们那里是自做自吃,就是这样。

  记者: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

  易祖启:没有,像我们民营企业自己在家里都可以做,做了就可以吃,就是这样。

  记者:你在广州造酒有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吗?

  易祖启:没有,没有卫生许可证,没有那个东西这两种证都没有。

  记者:你造酒是经过计量器具具体测量,是自己凭着手感?

  易祖启:我们用量酒的酒度表量一下,卖多少度都是这样。

  记者:也就是说更多凭你的感觉?

  易祖启:那些东西,我们其实就是用那个酒度表量度,口味就是自己喝一下)

  记者:你知道甲醇是一种什么东西吗,一个人摄入多少甲醇会导致丧命?

  易祖启:我不知道,我们也没读过这个书,也算不出需要多少,我只是听说他,他们说吃了就死人,他们送给我们甲醇。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易祖启的审讯,警方很快查出了向造假者提供甲醇的供应商易新灵。易新灵,33岁,广州人,从2001年开始,在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化学品。

  警员:你那个店铺卖的酒精,卖给了外省的男人,你所说的姓易的外省男子,他买的酒精用来做什么?

  易新灵:他说是用来做酒的。

  易祖启:每一次他开票都是给食用酒精,开食用酒精

  记者:他在给你开票的是给你的是食用酒精,实际上给你的是什么?

  易祖启:工业酒精,后来第五次是工业酒精

  记者:这一次你用工业酒精一共勾兑出多少假酒?

  易祖启:用工业酒精勾兑出250公斤。

  记者:这250公斤卖出去多少?

  易祖启: 300多斤 当天送出去,晚上就出事。)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易新灵的审讯,5月12日,警方抓获了更大的甲醇批发商程才明,程才明,26岁,广东肇庆人,今年年初开始在广州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记者:在广州警方的审讯笔录中我们看到犯罪嫌疑人程才明与这起毒酒案中甲醇的来源有直接的关系。

  局长梁醒蝦:带回来,程才明也承认了说这些酒精是我卖给他们的,一共是5月9号卖了5桶给他,卖了5桶,他说是以食用酒精卖给他们的。我们发现含有甲醇很高,这个食用酒精,大概要4000块钱一吨,工业酒精就3300一吨,他为了赚这个钱,所以就把买回来的工业酒精招牌标签撕下来,重新贴一个食用酒精,然后就卖给了易新灵。)

  警方现已查实,从5月9日开始,犯罪嫌疑人程才明和易新灵将含有高浓度甲醇的工业酒精非法批发给了广州钟落潭镇的易祖启以及太和镇和天河区的非法制造散酒窝点,这些窝点使用工业酒精勾兑散酒近1500公斤,当天含有甲醇的毒酒就流入了当地的私人店铺。

  记者:经犯罪嫌疑人之手制造的假酒现在流散在外面的还有多少?

  局长梁醒蝦:大概是100公斤左右,到目前为止1550公斤,我们已经收缴回来是1400多公斤。现在原因没有清楚的大概就是100公斤左右。)

  5月12日至5月20日,执法人员在广州市共查获无证制造的散装白酒129吨。

  截至到5月22日,共有2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广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治聚焦:严厉打击制售毒酒

  记者:赵学荣

  主持人:在刚才的第一现场里,我们看到了我们的记者吴闯对“5.11”广州毒酒案的报道,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将与您继续关注这一案件。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和中国农业大学的胡小松教授,欢迎你们。

  我们注意到, “5.11” 广州毒酒案的犯罪嫌疑人中,既有甲醇供应商,毒酒制造者,也有毒酒销售者,从现在了解的情况来看他们的行为可能触及哪些法律责任?

  曲新久:在我们国家目前他们这些犯罪嫌疑人主要涉及一个罪名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当中有一个犯罪叫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这样的食品当中参加了加上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那么这就可以构成这个犯罪。或者你明知道这些食品当中已经参与了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加以销售,那么就可以构成犯罪。

  主持人:随着“5.11”广州毒酒案案情的逐步明朗,一个问题也随之不容回避地凸显在我们面前:这些“毒酒”从生产到出售为什么能够如此顺畅?让我们看一下记者的进一步调查。

  按照有关的规定,生产和销售甲醇必须具备生产安全部门批给的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但是在此案中我们看到,这些甲醇供应商都没有经营许可证。因此首先从原料上,不法分子有了勾兑“毒酒”的可乘之机。

  其次从生产环节来看,这些毒酒的制造窝点大多存在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内,制酒者也以外来人员为主。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处副处长颜卫华:应该说从外边来讲的话,根本就不知道它是在做酒。因为它关起门就是一个农民的住宅,但是打开门以后,才能发现它确实就是在制造。因为它这个制造工艺本身是比较简单的,就是一个蒸锅,加上一个简单的酿酒过程。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处副处长 张宝珠:执法人员很难去判断这个到底是不是从事违法的经营活动的。

  从销售环节来看,这些黑窝点里勾兑出的毒酒大多流入了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无照店铺和流动摊档,购买者基本上以农民和外来打工者为主。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处副处长 张宝珠:像广东人或者外来人口就有一些,他饮用米酒,散装米酒,因为生活水平比较低。

  主持人:看完刚才记者这个调查之后,您觉得这些毒酒之所以能够流入市场,到底是哪些环节上出了问题。

  胡小松教授:我想首先第一条就是源头的问题。食用酒精可以用于食品当中去,或者说他是白酒的加工过程中进一步去醇化的。但是工业酒精不同,因为含有大量的杂质,特别是甲醇,对人类损害是非常大的。所以从这个案件当中我们可以看到的话,就是说工业酒精或甲醇,怎么会从工厂当中流到了食品领域,所以这个里边一定存在着一个大的漏洞。

  主持人:曲教授我们注意到这些毒酒制造者大多不是本地人,不是广州本地人是外来的,而且他们加工制造的窝点就是在一些出租屋内,其实在我们以前做过很多的刑事案件,都跟出租屋有关,这一次可以说再一次给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究竟对出租屋,应该怎么样加强管理?

  曲新久:按照法律规定来讲,任何一个人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应该到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肯定其会有很多人不去登记,不去登记怎么办,我们的政府应该有能力收集这样的信息,。比如在居民区内就应该去禁止他,去再作为生产作坊去进行生产。像我们的工商部门,对于在居民区里开设的像工厂,甚至有的情况下像公司,我们都值得讨论。

  主持人:出了这个事之后出租房的这些房主们在法律上有没有责任?

  曲新久:目前来说,因为要说按目前的法律来说很难追究房主的责任,因为我们目前的法律并没有对房主一个不到政府去不登记,可能承担罚款的责任,这个罚款是比较低的。也包括税务上有一定的责任。对于来租房子的人进一步做什么样的违法行为,目前来说我们法律还没有一些规定,追究房主有什么责任。这样一种情况,在未来的立法当中考虑对房主适当加重责任,比如监督责任,特别是向政府部门报告的责任,包括出现了违反法律,比如在居民区里不许开工厂,不许生产有毒有害,不准做各种各样违法的行为,房主应该知道或者能知道的情况下而不报告,房主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主持人:包括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还有我们今天关注的“5.11”广州毒酒案,都涉及到了一个食品安全的问题,您觉得我们到底该如何来确保食品安全?

  胡小松教授:这是一个特别特别大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因为我们的环节存在着一些管理的漏洞,我们的法律存在着一些,比如说犯罪成本低的问题,有待修改。等于说它是一个发展过程当中的问题。再一个,这也是一个全球性,也就是全球性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因为食品安全的事情其实不是小事,我们在食品安全,比如说世界上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的大事,比如疯牛病,那就是几百亿美元,或几百亿英镑造成损失在欧洲。比如日本雪映奶粉集团污染,只有7个人受到伤害,但是这样一个世界500强的企业在半年内倒闭了,所以它不是一个很简单的小事。所以高度的重视,不管是企业、政府、消费者,从不同的角度,比如消费者从健康的角度,生产者从信誉,从自己的企业发展当中,而政府实际上是怎么样保证从生产到销售到消费全过程能够很好的控制起来。这个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

  记者:从法律上来讲,怎么样让这样一个我们最基本的一个生命需求,吃的食品能够安全?

  曲新久:法律面前,尽管法律多少有些规定还可以再完善,但总体上框架是有,基本内容是有的,所以关键还是一个执行。

  目前来说我们可以设立定期的检查制度,不定期的抽查,也包括我们政府更多地去宣传,使消费者改变不好的习惯。当然最终可能还是消费者的防卫,自我防卫水平还是很关键的。目前从社会面来讲,很多消费确实对这一方面还是不够的。

  主持人:感谢两位嘉宾接受我们的采访。这起毒酒事件发生之后,广州市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组织当地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清查有毒散酒的来源与流向,同时对甲醇中毒患者提供了无偿救治。在稍后的互动地带里,我们将与您继续关注酒类食品安全的话题。

  互动地带:关注散装白酒的安全

  记者:李占举

  主持人:从我们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散装白酒的制造和销售场所大都集中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这种用工业酒精勾兑出来的廉价散装白酒之所以会致人死亡,是因为它里面含有可以致人死亡的化学成分“甲醇”。但是据我们了解,那些经常饮用散装白酒的消费者,对于“甲醇”是什么东西以及服用后会有什么样后果等信息并不太了解,为此,我们采访了食品卫生安全专家。

  中国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尹建军:甲醇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人体摄入甲醇5~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的甲醇可致人死亡。服用甲醇后,8~36小时表现出发病症状,一般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步态不稳、嗜睡等。重者则表现为意识朦胧、癫痫样抽搐、昏迷、甚至会导致死亡等。

  主持人:如果您身边有人饮用完白酒之后,出现了类似专家所提及的上述症状,就应该到医院进行就诊。那怎么避免买到假酒,真假白酒到底该如何分辨呢,我们还是来听听食品安全卫生专家的说法?

  中国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尹建军:酒液:1、真酒:缓慢倒置酒瓶,一般仍呈透明无色状,瓶底光亮清澈。2、假酒:呈浑浊,并有悬浮物或沉淀物。

  酒质1、真酒:有固定特有的香型,芳香馥郁,香味谐调,口味柔和,不上头,不呛嗓。2、假酒:香气不纯,有杂味、辣味,刺喉,上头。

  主持人:我这里有一封观众来信,说他身边很多人都有买假酒的经历,一般情况下,买到假酒喝得不对劲,就顺手把酒倒掉了,对于买卖假酒这样的现象,他不知道归哪个部门管理,也不清楚买到假酒到底该怎么处置。对于这位观众的问题,我们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

  北京律师协会律师邱宝昌:有的消费者喝了酒以后,就把酒瓶给扔了或把有的东西随手一扔,这样的话如果身体遇到不适的话,就很难找到直接证据,怎样来鉴定你身体的不适、或者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是与喝白酒有关,(这就要)对白酒进行鉴定。你要把剩余的白酒或者装白酒的器物留下来向工商管理部门、质检(管理)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去举报。

  主持人:另外,据我们了解,为了防止在广州发生的散装酒中毒事件再次发生,5月17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经营者不得经营未经卫生、质量检验合格的散装酒,不得私自加工兑制散装酒,不得出售自制的各种保健酒和浸泡的药酒;要监督经营者在固定场所销售,对散装酒实行贴标包装销售,盛酒容器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消费者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散装酒,可以拨打电话12315和12365跟当地的工商或质检部门进行投诉。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

  周一至周六每日11:30首播 17:3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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