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整顿违法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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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9:43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高杰) 本报讯江苏省环保厅、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厅、工商局、司法厅和安监局近日联合召开江苏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落实江苏省为期半年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行动方案,掀起新一轮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
副省长何权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说,目前全省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违法排污案件时有发生,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从1995~2003年,省环保厅受理的人民来信数已从431件上升到1013件,年均增长20%;受理的电话投诉从2002年的40257件上升到53423件,增长了33%,环保信访连续7年被省委、省政府列为信访热点问题之一。 针对目前全面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副省长何权要求全省各地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由各级政府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6个方面: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违法排污问题;徐州、苏州、无锡、常州等重点地区“十五”治理计划落实进展比较缓慢的问题;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问题;钢铁、水泥、炼焦等行业违规建设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转,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无证经营处置,“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国家明令禁止应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等问题;地方政府出台的有悖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包括降低或取消环保准入门槛的招商引资政策;以“企业安静日”、“挂牌保护”等方式限制、阻碍环保执法的规定;擅自改变监管主体、违规减免排污费的做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相关专题:淮河治污十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