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湖南嘉禾拆迁事件专题 > 正文

嘉禾拆迁中湖南省郴州市扮演了什么角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4:41 西部时报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拆迁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千里进京,向央视记者承认新闻报道没有失实,“四包”、“两停”的做法是“欠妥当的”

  然而,作为最早得到新闻线索的本报,记者于4月初就写好了题为《嘉禾拆迁,九族不安》的如实报道,并将稿件传真给了郴州市委宣传部审阅。可在湖南省郴州市委宣传部发给本报的回复函上,却认为记者所写稿件“内容严重失实,用词极为不当”,并“请不要刊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迷住男人的数码武器
命运我把握 好运不错过 注册财富会员人人得奖
登”

  本报记者 刘 林

  “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现在,虽然在湖南省嘉禾县已经看不到这样的标语了,但是记者在嘉禾几天的采访中,依旧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这“一阵子”和“一辈子”对嘉禾百姓的影响。对于被嘉禾人称为“诛连九族”的“四包”、“两停”政策,当地政府明确表示:“我们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精神。”

  作为最早得到新闻线索的本报,记者于今年4月初就将写好的题为《嘉禾拆迁,九族不安》的稿件传真至湖南省郴州市委宣传部及郴州市委有关领导,希望郴州市有关部门能对嘉禾县的“四包”、“两停”政策进行干预。但令人遗憾的是,记者于4月28日收到了郴州市委宣传部的回复函,函称对记者所写文章“极为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均作了批示。针对稿件中提出的问题,该部专门派人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记者所写稿件“内容严重失实,用词极为不当”,“请不要刊登”。

  然而,在随后大量有关嘉禾拆迁的新闻报道证明,本报记者的稿件并非“内容严重失实,用词极为不当”,而正是触动了湖南省郴州市的“敏感神经”,从而发生“冲突”。人们不禁要问:在嘉禾强制拆迁中,郴州市扮演了什么角色?

  冲突一

  珠泉商贸城是否为国家建设项目

  郴州市委宣传部回复函:珠泉商贸城是国家国内贸易局投资的全国50个商业试点项目之一。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国家国内贸易局投资的全国50个商业试点项目之一,2002年立项,2003年1月获县人大会议一致通过,8月初正式动工,列为郴州市重点工程项目……是一项惠及子孙、人心所向的富民工程。

  记者调查证实:珠泉商贸城并非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开发方只是一个咨询机构,无任何行政审批权。

  累计投资达1.5亿元的珠泉商贸城项目,位处嘉禾县城的最中心地带,工程总占地面积超过12万平方米,开发商除了计划进行旧城改造、房地产建设外,其核心项目就是建起一个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的大型商贸城,即珠泉商贸城。

  “嘉办字[2003]136号文件”上写道:“珠泉商贸城是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投资开发,属2002~2004年全国50个商业网点建设示范项目之一”;嘉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珠泉商贸城的决议》也明确说明,这项工程“是国家建设项目”。

  “开发公司是以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的名义注资成立的。”嘉禾县政法委书记、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周贤勇如是说。

  但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原副主任罗迪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我们只是帮助他们组织社会资金投入,当地说这个项目是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投资开发是不严谨的。”

  冲突二

  珠泉商贸城是否阳光操作

  郴州市委宣传部回复函:珠泉商贸城是依法操作、阳光操作。

  兴建珠泉商贸城,需拆迁各种建筑面积达18.18万平方米,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嘉禾县委、县政府及建设业主从一开始就牢牢坚持一条原则:依法拆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建设方和(嘉禾)县委、县政府协调办严格依照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57号令)及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参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的《珠泉商贸城拆迁安置补偿规定》具体操作,公开了操作程序。

  依法操作,阳光操作,有力地推进了商贸城拆迁建设。

  记者调查证实:珠泉商贸城并非完全依法操作、阳光操作。1.5亿元的项目只有一家参加竞拍,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轻松取得土地使用权。1平方米土地转让金由808元变为30元,县级财政仅得到63万元,相当于土地原价值的1.3%。

  5月12日,嘉禾县县长李世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珠泉商贸城项目的审批程序是公开的,而且接受了我们不同方面的监督,不存在问题。”

  按照国家的规定,像珠泉商贸城这样累计投资上亿元的项目,其正规审批步骤是:嘉禾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土地挂牌出让的消息,然后3家以上的具有开发资格的公司进行竞拍,最终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据介绍,此项目仅在郴州某网站上贴出了招标公告。“就我们一家来竞拍,没有别的公司,我们就得到土地了。”珠泉商贸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普军如是说。

  耐人寻味的是,珠泉商贸城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时间为2003年9月30日,但是该工程的正式开工时间却是2003年7月,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未拥有土地合法使用权就已开工建设。

  对此,周贤勇说:“项目是招商引资引来的,我们就后来补了一下招投标手续。”

  根据《嘉禾县县城规划区基准地价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规定》,嘉禾县珠泉商贸城一期工程用地所在位置,是嘉禾县一类用地,其商业用地基准价是1500元/平方米,最低的每平方米也是900元。

  但一些拆迁户提供给记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显示,该项目一期工程每平方米土地的成交价是808元,比市面上的最低价格每平方米低了92元,如此计算这片土地总价格是4808.576万元。

  而根据嘉禾县的另一份文件,政府把这片土地的出让金按照售房底层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价格,包干收取。换言之,开发商每平方米又少缴了708元,原来是4800多万元的总地价,降为只有210万元。

  “地价从808元减到了100元,其差价部分让开发商用到当地居民的拆迁费用上。”嘉禾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夏社民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这样解释。

  据嘉禾县2003年8月5日印发的《关于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金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后,上交县财政,再返还给嘉禾县珠泉商贸城置业公司,投入拆迁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而夏社民证实,上缴给县级财政仅占210万元的30%,即63万元。这相当于原价值4800万元的1.3%。

  这样算来,每平方米只是100元的转让金,而其中的70%又返给了开发商,也就是说,开发商只用了30元钱就买到了1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我们已密切关注嘉禾珠泉商贸城的拆迁,但现在还在调查,详细情况不便透露。”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说。

  冲突三

  拆迁是否体现民意

  郴州市委宣传部回复函:拆迁充分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但有个别拆迁户漫天要价,有意阻拦,甚至到处告状。

  拆迁后的安置,是拆迁户顾虑最多的事宜,也是拆迁户的利益之所在。只有安顿好拆迁户,才能安定人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为此,有关部门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划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地。我们还考虑到个别拆迁特困户房屋拆迁后无力购房的现实,开发商又作出了“不让一个拆迁户流落街头”的郑重承诺。特困户提出申请,居委会审查认定,经公示后,可以在商贸城住宅区内,拥有一套由开发商免费提供的58平方米的最低生活保障用房。

  拆迁工作毕竟事关百姓生活。但也有一小部分拆迁户因种种原因心存顾虑,对拆迁工作存在等待观望的心理,更有个别拆迁户漫天要价,有意阻拦,甚至到处告状,这种情况其实在拆迁工作中是平常之事。

  记者调查证实:拆迁体现的是领导的意志,目前有60多户尚未签订拆迁协议,且有人因做拆迁工作而停职、停薪。

  记者看到一份署名中共嘉禾县委、嘉禾县人民政府于5月12日发的《关于我县县城珠泉商贸城建设的情况汇报》,其中对珠泉商贸城的表述为,“是县城防洪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是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龙头项目”,“充分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据该材料显示,截至5月9日,珠泉商贸城项目已签订拆迁协议333户,占拆迁总户数372户的89.5%,其中选择货币补偿145户,选择产权调换188户。《情况汇报》称,“目前,整个工程平稳有序推进,可望于2004年5月完成拆迁任务。”

  嘉禾部分拆迁户向记者反映,他们重新统计的结果显示,目前有60多户尚未签订拆迁协议,而并非《情况汇报》中所说的39户。为何存在这一差距?“很多家庭是三世同堂,但已经分家,但政府在统计过程中并不考虑这一情况,所以才存在这一差别。”一位姓李的拆迁户告诉记者。

  《情况汇报》指出,珠泉商贸城项目的拆迁工作,“从未有任何一名单位职工因做拆迁工作而停职、停薪。”但深受拆迁之苦的李湘柱告诉记者,自己就是由于未完成“四包”任务才被开除公职的。

  而事至今日,李湘柱、李静等因“四包”、“两停”政策被调离或开除的公职人员,至今仍未恢复原职。

  嘉禾县政府一位官员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5月14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明确表示拆迁工作要继续下去。

  而嘉禾县县长李世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会因为目前的问题终止珠泉商贸城项目的拆迁与建设。至于会不会再强制拆迁,他要求记者咨询法院。

  冲突四

  拆迁是否造成了家庭破裂

  郴州市委宣传部回复函:拆迁没造成一起离婚事件。

  在拆迁区内200多户家庭中在有关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仅有3对夫妇,其中两起是李刚皇的两个女儿。其大女儿之所以离婚,(是因为)多年来夫妻关系一直紧张,吵架斗嘴是家常便饭,离婚是迟早之事。而其三女儿与丈夫离婚则是貌离神合。如果仅凭“一名知情者”的信口开河,这篇报道的严肃性便更值得推敲了。

  记者调查证实:因拆迁而被迫离婚的事件不少于3起。某些领导表示,要严查因“四包”、“两停”政策而离婚的公职人员。

  针对本报报道的因父亲不同意拆迁,为免影响丈夫工作两姐妹同日离婚一事,《情况汇报》同时称,“姐姐(李红梅)之所以离婚,是由于多年来夫妻关系紧张,一直在闹离婚,拆迁工作只是他们离婚的借口。”

  而对于妹妹李小春离婚事实的解释是,“虽与其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事实上一直居住生活在一起。”这同回复函的内容如出一辙。

  但嘉禾一位熟知详情的拆迁户说:“既然李小春已与丈夫离婚,又何以存在‘事实上一直居住生活在一起’之说?关键原因还是‘四包’、‘两停’政策在作怪。”

  知情人士介绍,年近50岁的嘉禾县水电局财务股股长李良柏,因妻兄李天赐的房屋拆迁问题未解决,与妻子李土姣离婚,手续是到郴州市办理的。

  连日来,嘉禾县一些拆迁户向本报记者反映,县委、县政府某些领导干部甚至在各个场合明确表示,要严厉查处因“四包”、“两停”政策而离婚的公职人员,其理由是,他们在搞“假离婚”。

  冲突五

  “四包”、“两停”是否合情合理

  郴州市委宣传部回复函:“四包”、“两停”于政策不违背,于情理讲得通。

  珠泉商贸城作为郴州市重点工程,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减少阻力,顺利推进拆迁建设,嘉禾县委、县政府“要求有亲属是拆迁对象的党员干部,暂时放下手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协助做好亲属对象的思想工作,这也是作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鉴于拆迁工作的复杂性、特殊性,嘉禾县只是对直系亲属交办了这一任务,并未牵连其他人员”。

  记者调查证实:“四包”、“两停”有比较严重的滥用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嫌疑。“四包”、“两停”从政策出台到现在,已有160多名公职人员受牵连,被开除人员仍未复职。

  李静原本是嘉禾县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去年9月29日,她收到了嘉禾县人事局下发的珠泉商贸城拆迁户“四包”责任工作通知书,10月份,她被停薪停职,而后被调动工作。不久,李静的丈夫也多次收到了同样由嘉禾县人事局下发的急难重工作任务通知书,和限期完成任务督办卡。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如此频繁地收到政府下达的措辞严厉的通知书,这是李静以及嘉禾县所有公职人员从未遇到过的事情。

  那么,李静的这次调动真的如她所说,是由于母亲不同意拆迁所致吗?记者找到李静原来的工作单位嘉禾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

  嘉禾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对记者说:“她工作还可以,调动是为了支持乡下的工作。”而嘉禾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夏社民则告诉记者,是在督促拆迁的大会上,宣布把李静调到乡下去。

  据了解,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开发建设工程第一批拆迁工作,涉及到当地居民300多户,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对拆迁,特别是开发商提供的拆迁补偿款不满意,而全县的公职人员中粗略统计就有160多名属于这些拆迁户的家属,在拆迁的这段时间里,这160多名公职人员几乎全部受到牵连,其中至少有六七名公职人员因为其家属对拆迁提出质疑,或拒绝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而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认为,他们应该听党的话,帮助做拆迁的工作。第一期的拆迁大概涉及公职人员160人。

  对于被嘉禾人称为诛连九族的“四包”、“两停”政策,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张国庆认为,“四包”、“两停”政策有比较严重的滥用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嫌疑。

  编后

  5月18日下午5时许,李会明之子李湘柱告诉记者,他于5月14日14时收到嘉禾县检察院的“逮捕证”,称其父母李会明、李爱珍已被依法逮捕,罪名是“妨碍公务”。

  此前的4月21日,嘉禾县政府对李会明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县人民法院出动200多人参与强拆行动。当天,李会明、李爱珍夫妇站在房顶上抵制拆迁,被警方带走,数天后,两人均被处以拘留。嘉禾县公安局局长刘贵荣当时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李会明被拘留的罪名是“暴力抗法”和“妨碍公务”。

  除了李会明夫妇外,陆水德是另外一位被逮捕的拆迁户,他被捕的理由同样是“妨碍公务”。记者在采访中得知,陆水德今年已经70岁,是一位有几十年党龄的老党员。老人被捕后家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询问抓人的原因,得到的回答是“在强拆李会明家时,陆水德拿石头打了人。”“我们又问究竟谁被打了,伤成什么样,有关部门一概不予回答。”

  陆水德的二儿子告诉记者,陆水德老人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全都是拆迁户;由于县里推行强制拆迁,老人曾多次到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上访求助,因此县有关部门对他颇为不满。记者在一份被当地人称为“黑名单”的《2004年嘉禾县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中看到,陆老汉排在该表第三位,他反映的是“商贸城建设中县委、县政府强制拆迁问题”。

  在媒体频频曝光、各界高度重视的情况下,嘉禾县政府的强制拆迁却还在进行,“‘四包’、‘两停’的做法是‘欠妥当的’”,这样的话是不是一说而过呢?

  相关专题:湖南嘉禾拆迁事件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吴邦国出访欧洲四国
陈水扁“5-20就职”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巴黎戴高乐机场坍塌
美英联军虐待伊俘虏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飞人乔丹2004中国行
2004法国网球公开赛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