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妻漏报6次动态财产案的巨款罚款恐破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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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0日14:3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5月3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继针对前“总统府”副秘长陈哲男漏报动态财产开罚后,将在6月初开会讨论对陈水扁6次漏报动态财产案进行讨论罚款事宜。 据了解,“监察院”内部目前尚未取得处罚共识,若是按次处罚,最高处180万元的罚款,这也将创下财产申报法实行以来,罚款最多的记录。
据申报资料指,吴淑珍曾在2002年1月至04年2月间出入股市达6次,总金额达1亿1096万余元。陈水扁以上6次动态财产皆未在规定时限内作申报。依据财产申报法相关规定,若被“监委”认定是故意漏报,将被处以最高30万元罚款,而在此6次动态财产申报前,陈水扁曾因房地产的买卖而向“监察院”作过动态财产申报,陈水扁无法推说不知相关规定,因此在是否故意漏报的认定上,明显对陈水扁不利。 相关专题:陈水扁“5-20就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