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天然气管道爆炸排除由人为物品导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0日16:36 新华网 | |||||||||
事故发生现场(摄于5月30日)。 新华社记者 陈燮摄 事故发生现场(摄于5月30日) 新华社记者 陈燮摄 房间内落满了爆炸掀起的砖石。 新华社记者 陈燮摄 新华网成都5月30日电(记者张伟)5月29日晚发生在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丙灵路15号居民楼人行道下的爆炸事故,经化工、公安等方面专家现场勘察后,基本排除人为物品爆炸可能。 据泸州市政府介绍,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34人轻伤。事故发生后,泸州市政府立即对整条街采取了警戒、停电、撤人的措施,1名重伤者正在泸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救
包括化工等方面专家的专家组正在现场取证和分析。据参加现场勘查的有关专家介绍,由于现场情况比较复杂,气源、火源的查找有一定难度。初步判定,属于可燃气体爆炸,现场看有气源两种可能,一是天然气沿管道裂隙泄漏;二是下水道内沼气聚集,点燃可能条件非常充分,电器、烟头,以及雷击都可能形成火源。 目前,造成爆炸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