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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6月1日起超载超限车辆将被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4:44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1日电(黄庭钧、王军)来自上海市公路管理部门的消息,6月1日起,上海依法对违章超限、超载车辆收取路产损坏补偿费,车辆每超额1吨将面临最高60元的罚款。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已经在4条国道的上海入口处安装了“固定式测重仪”,对进出上海市的车辆超载、超重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6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暂行〉》规定,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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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超限车辆车货总质量每超限1吨收取30元赔偿费、轴载质量每超限1吨收取60元赔偿费;对经批准的车辆每超限1吨收取10元补偿费,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对于超限30%以上的车辆,禁止继续行驶,接受处罚后应到指定的卸载点卸货。

  据悉,上海市近年来车辆超载、超限现象十分严重,道路已经“不堪重负”。上海市公路路政大队的调查报告显示,上海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比例严重时曾经超过50%,其中三成车辆严重超载10吨以上,有些车辆甚至超载30吨以上,有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擅自改装车辆,造成频繁的交通事故和车辆抛锚现象。“超肥”车辆正成为最残酷的马路“杀手”。据介绍,2003年,上海外环隧道通车仅1个月,就发生了10余起由于车辆违章超限运输引发的多车追尾相撞重大交通事故。

  车辆超载同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上海公路管理部门投入到外环线一期工程路面大修的资金就已达上亿元;1998年12月20日竣工的上海外环线浦西段一期工程,通车不到3年就不得不进行大修。调查表明,车辆严重超载、超限可造成沥青路面寿命缩短40%,水泥路面寿命缩短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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