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布最新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的计算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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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5日16: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工资涨了,职工笑了 侯恕望 摄 历年广州职工平均工资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吴子因报道: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布今年7月至明年6月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的计算基数,并对部分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作了调整。 广州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的计算基数是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的,每年7月调整一次。广州市自1992年以来,每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均有所增加,新确定的2004-20
计算基数“升为”2353元/月 最新公布的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广州市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的计算基数为:市属和各区(不包括番禺区和花都区)的计算基数标准为2353元/月;番禺区为1292元/月,花都区1486元/月,增城市为1354元/月,从化市1196元/月。从2004年7月起,广州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含参照执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原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执行的,现调整为55%。 养老医疗可能“水涨船高” 今早,有关专家分析,计算基数的调整,将影响到单位和个人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的缴费数额,参保人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也跟着“水涨船高”。 在养老保险待遇方面,调整计算基数,有利于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水平与广州经济发展同步提高。比如,对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等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又比如,退休后死亡的,相关的丧葬费、一次性优抚金(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等,均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直接挂钩。 医疗保险的缴费和待遇也有相应的变动。按照规定,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缴费基数,若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而广州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每次住院,在职职工一级医院“起付线”为4%;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0%。退休人员一级医院“起付线”为2.8%;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2%;三级医院“起付线”为7%。 以退休人员入住“三级”医院为例,从理论上算,个人自掏腰包的“起付线”约比上年度增加200元。但此前一年,广州虽然调高了计算基数,却考虑到减轻医保患者的负担,实际上并未同步调高“起付线”。有关人士今早强调,此次调不调、如何调,一切尚待最后公布为准。 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给单个参保病人的累计最高金额,一般是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广州目前为100416元),因此累计最高金额也有望增加。 若按新的计算基数,从理论上说,年度累计最高金额可达112944元,比原来增加了约1.2万元,但一切尚待最后公布为准。 私企员工退休保障提高 另悉,广州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因考虑到国有单位与私营、个体工商户等的承受能力有别,故规定其缴费基数的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50%,这次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提高至55%,有利于缩小国有单位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差距,进一步保障各种所有制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