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后3个月内不得在媒体上评价试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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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18: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 李江涛)北京市教委规定,市、区两级教育机构严格执行高考新闻宣传安全保密规定,高考后不得向任何媒体发表试题评分细则,3个月内不得对试题发表任何评价。 为给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今年高考前后,北京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所有考试信息由新闻发言人向媒体提供,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无权发布关于
另据记者了解,为确保高考试卷存放期间的安全,北京市投入300万元加强区县一级保密室的建设,并在中学中加强了诚信教育,全市8万多名考生已全部签下了诚信协议。 相关专题:2004年高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