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车辆超限超载的标准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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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4:39 交通部网站 | |||||||||
全国统一治理超限超载期间,认定车辆超限超载的标准是什么?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