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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拉响人口警报:性别比例失衡带来巨大冲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1:5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频道 (策划/采写:李松) 5月12日,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透露,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应在104∶100至106∶100的范围内。但去年北京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已达到108∶100,流动人口在京出生的性别比例竟然高达128∶100,有比较明显的人为干预迹象。

  北京男女性别出生比例失衡形势严峻的问题,一经媒体披露,立即成为北京社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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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关注的热点!人们普遍感到疑惑:在观念如此开放的北京,为何还存在人为干预导致男女比例失衡形势严峻的问题? 在"重男轻女"的思想背后,是不是还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男女性别比例失衡对我们未来的社会到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性别比例失衡形势严峻 北京整治措施全面出台

  自1971年我国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也愈演愈烈,在农村尤为严重。据资料显示,世界各国的出生性别比长期维持在104至107之间,就是每100个存活女婴出生的同时有104至107个存活男婴出生。但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国男女出生性别比已经达到116.9,海南、广东等省则高达130以上。这是目前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达到的比例。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所研究员李伟雄等多名委员对此深表忧虑:"到2020年我国全面实现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000万至4000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无妻可娶。"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总认为只是中国广大边远、贫穷的地区才存在男女比例失衡的问题。但据北京有关部门5月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事情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男女性别出生比例失衡严重,人为干预迹象十分明显,这说明在我们这个科技、文化、教育非常发达的城市,"重男轻女"的幽灵依然盘桓在北京的上空……

  一位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朋友告诉笔者,今年三月初,她的一位关系不错的女邻居在医院里做完引产,理由是知道自己怀的是个女孩!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像朋友说的这种现象在北京不是个例。

  东城区正准备做母亲的杨小姐对笔者说:"我先生家三代单传,所以我公公希望要个男孩。""生男生女又由不得你,如果是女孩呢?那你怎么办啊?"听笔者这么问,杨小姐笑了笑:"这还不简单?通过关系到医院做个性别鉴定不就知道了。如果不是就做掉。我知道的另外一个朋友就是这样才生男孩的。幸好,我怀的就是男孩。" 杨小姐的幸福情不自禁地流于言表。

  笔者了解到,现在北京的一些中小学、幼儿园,已经有比例失衡现象出现。北京男女性别比例失衡严重的问题, 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日前,北京开始拉响人口警报……

  5月12日,北京市卫生局已制定下发了北京市《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只有具有妇产科或其他相关临床学科5年以上临床经验,接受过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培训的执业医师才有资格从事产前诊断。同时规定,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彩超、生化免疫室、分子遗传室等设备配置。任何未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和未经培训的人员都不得擅自开展产前诊断技术。为保证这些措施的落实,北京市卫生局将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和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应当以医疗为目的,坚决反对以其为经济创收服务项目。市卫生局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如发现有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

  同时,北京市日前大张旗鼓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目的就是营造女孩生活和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制定有利于女孩成长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避孕为主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母婴保健水平,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为主。依法坚决打击溺弃女婴、拐卖女孩的犯罪活动。

  北京市计生委副处长刘磊称,今年北京还将在各区县建立女孩乐园,在远郊县建立农家女培训学校;并将开展对贫困女孩的专项资助。

  另外,北京有关部门还联合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及各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市有关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等。

  男女比例失衡 四大主因成为"罪魁祸首"

  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北京居高不下的新生儿出生性别比?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以下有四个主要原因:

  第一,滥用胎儿性别鉴定及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手段。"我怀孕三个月的时候,老公通过一个在某医院的朋友帮忙,让我们知道了我怀的是个男孩。"6月中旬就做母亲的孕妇颜女士毫无掩饰地对笔者说,现在暗地里进行胎儿性别鉴别的人挺多。

  笔者了解到,"重男轻女"思想还在北京一部分市民中存在,有的甚至利用权力、金钱进行性别选择。例如运用B超等医疗科技早期鉴定胎儿性别,进行性别选择,提高男婴受孕比率等。与此同时,一些医院尤其是私人诊所,为了牟取暴利,置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加剧了性别比的不断升高。有专家认为,要改变人们"重男轻女"的思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目前至少要做到严格控制B超和人工终止妊娠技术的使用,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加强法律惩治力度。可因为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因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秘性,查处打击起来有一定困难,而且反弹现象也很厉害。

  5月25日,笔者给北京一家医院打电话,称妻子怀孕三月了,想做个B超。当笔者问能不能为胎儿鉴定性别时,接电话的女大夫说可以,但医院有规定不准透露胎儿性别。随后,大夫又说:"实际我们也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笔者装做不解:"什么才是特殊情况呢?"女大夫:"你还不明白?"后来朋友点拨笔者说,只要医院有熟人或是通过关系,医院是会告诉你的。虽不明说,但会暗示胎儿是什么性别。笔者这才知道女大夫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怎么回事。

  "大量的统计资料表明,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基本一致的。"北京大学妇儿中心的严仁英教授说,B超等科学手段被私下用于鉴别胎儿性别的后果十分严重,这能直接导致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目前中国许多地方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已经很严重。

  第二,女性社会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使一部分人不断地选择人工干预胎儿性别。"在北京的社会生活中还还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一位北京市民认为,因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社会地位在事实上是不平等,这让一些人在面对男女婴儿比例失衡的现实前,还是在不断地选择人工干预胎儿性别。他最后列举过十多种男女不平等现象,最突出的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的退休年龄,男的60岁退休,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却是55岁,这很不合理。所以他希望社会彻底改变性别歧视,建议政府部门可以运用多项优惠政策,改变女孩就业及上学中的不平等,遵循同等条件优先录用的人事政策。

  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攀升的本质是妇女地位和妇女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关研究表明,虽然我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但在许多方面还处于不利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上,女工首先面临下岗的威胁,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及家庭和社会地位上,妇女所面临的机遇小于男性,风险却要远远超出。"出生性别选择现象是现实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集中体现。在现实面前,任何关于'男女平等'的宣传都显得苍白无力。

  有一位在一家大公司做人力资源经理的朋友对笔者说,依我看,现在女孩找工作难是挺重要的一方面原因。我周围有很多女大学生找工作都挺困难,而男孩就比较容易些,女性就业的机会更是大大低于男性的现实,使人们不可能不为孩子和自己的将来做更为现实的考虑。生个男孩,不但将来孩子自己就业要容易一些,父母的生活也会有指望。我看,要是整个社会能在就业时做到不歧视女性,要是国家在就业问题上能够给予女性以某些政策支持,应当会有助于改变男女失衡的问题。

  北京丰台区的一位私营企业主张先生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男女比例失衡,不能光靠你们媒体天天宣传'男孩女孩都一样',要社会和政府一起从根本上来扭转。举个简单的例子,女性怀孕生子休假是对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法律又规定公司不许借此开除女职员,这是对女性的硬性保护。但公司的损失怎么办?你不给我补偿损失,我干吗要自己吃亏?我不招女的还不行?根据女性在生理、社会角色等的特殊性,国家应该在就业等方面多给女性一些倾斜政策。"

  第三,对非法干预男女出生性别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北京一些城乡结合部还存在非法从事人流手术现象,甚至连无证行医的黑诊所都敢进行人流手术,超出许可范围从事人工流产手术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此外,一些个体零售药店存在违规批发药品的行为,且没有进行规范的药品流通记录,存在违规药品流通隐患,一些个体诊所违规拥有终止妊娠药品,存在违规开展人流引产手术的隐患。

  "40元做一个B超,就可以告诉孕妇怀的是男是女!"据去年8月3日《北京晨报》报道,丰台区新发地某小粮店内竟藏着这样一个非法行医点,不少人尤其是外地人都打听这个秘密地点。"后来他们知道是男孩女孩后,有的回老家去生了,有的把胎打掉了。"知情人陈先生说,"去做B超的人每次都被带到不同的地方,可能是带着机器来回搬,行医的医生还是专业院校毕业的。"

  十几年来,计划生育部门联合卫生等相关部门多次专门发文,制定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此进行专项治理,但胎儿性别选择的现象仍屡禁不止。"最主要的原因是打击力度不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杨魁孚委员说,对胎儿进行性别选择的违法者,我国法律对此缺乏明确具体的打击规定,尤其是未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只罚款不坐牢"而缺乏威慑力,对医生本身没有太大的压力。

  据笔者了解,1993年,经国家计生委建议和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严惩破坏计划生育犯罪活动的通知》,其中包括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规定。当时福建等省据此处理了一些案件,起到震慑作用,效果良好。但《刑法》修改后,"两高"的决定失效,一些地方陆续查实的这类案件不再有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第四,社会养老体制不够完善,"养儿防老"思想导致部分人生男孩的愿望强烈。小王来自北京门头沟区的农村。笔者在一次聊天时得知小王在一家水站送水,每月工资600元,现在找了一个从安徽到北京打工的女孩做妻子,两人租住在丰台的一民房里。说到养老的问题,小王显得忧心忡忡:"现在我还年轻,凭劳力要生活下去没问题,那我老的时候怎么办呢?家里地很少,主要收入还是靠打工。我希望妻子生个男孩,以后也有个依靠。"

  彭燕娥是北京本地人,现在一家公司做文案。在接受笔者采访的时候,她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养老保险问题。她说她大专一毕业就在这家公司工作,老板总找借口不给上养老保险。笔者问:"你不会举报他吗?""不要说举报了,就是要求上保险都不可以,所以工作四年了,养老保险一直没有着落,等老了做不动了,不知道该谁管?" 彭燕娥说她现在最实际的想法是找一个自己爱的小伙子结婚,生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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