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长痛陈超限超载运输存在“四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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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9:57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6月9日电(记者徐扬)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辽宁省交通厅厅长郑玉焯在8日的辽宁省治超会议上痛斥了当前日趋严重的超限超载行为,他认为超限超载运输存在四害。 一害:诱发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制动性和操作性能下降,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郑玉焯说,据统计,70%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
二害: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能力,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大大缩短了使用年限。郑玉焯说,目前,沈(阳)山(海关)高速公路双向外侧行车道全线出现车辙,沈四高速公路出现大量变形、坑槽等病害,全省普通公路有154条县级以上公路被严重破坏。 三害:导致公路运输市场恶性竞争。目前运输市场是运力过剩,运输户为了揽货压低运价,货主也有意压价,这样你超我也超,逐渐形成恶性循环,扭曲了正常运价,严重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据统计,辽宁省自去年9月开始大规模治理超限超载后,运价得以上涨,钢材、木材、粮食等运价上升了20%至30%左右。 四害:造成车辆大吨小标泛滥。为了迎合超限运输,一些汽车生产商竞相生产大吨小标车,一些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也非法改装车辆,极大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 郑玉焯说,从6月20日9时起,由辽宁省11个部门组成的治理小组将对超限超载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力争用一年的时间遏制住超限超载的势头。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