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推行“环保阳光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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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9:27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浙江省庆元县环保部门在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的活动中,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为着眼点,以规范行为为重点,认真推行“环保阳光工程”,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的“双创”过程中,庆元县环保部门大力推行“环保阳光工程”。对比较重大的环境案件和重点环保审批项目,坚持集体审议,前者举行听政。在
在“双创”活动中,庆元县环保部门十分注意运用载体。一是以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建起了10个生态重点工程和10个生态示范点。二是以创建文明县城为契机,对县城200多家餐饮业和娱乐场所进行整治。 记者了解到,庆元县环保部门已连续两年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并被授予浙江省环保系统“全省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称号。 相关专题:“酶可邦”关注环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