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再提制订台“新宪法”声称要有“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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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9: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0日电 陈水扁9日晩再次声称,“宪改”工作是他未来四年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希望未来四年能为大家“留下一部合身、合用、合时”的台湾“新宪法”。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昨晚是在宴请台北地区其验票律师团律师时作出上述表述的。
他称,我们需要有一部“合身、合用、合时”的“宪法”,但如何催生,各界有不同“期待”,仅管目前“宪法”有一些“限制”,但要“突破”、还要“兼顾现实”。 陈水扁称,“有没有可能通过‘公投法’的修改,透过修改,可以超越‘宪法’,抵触‘宪法’?特别在‘宪改’的程序,我们有没有能耐,大家都很清楚”。他还声称,“所以如果没办法‘修宪’,有没有可能‘制宪’?如果都没办法去复决,有没有可能去创制?这是两难”。 相关专题:陈水扁“5-20就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