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特殊法庭”开审艾滋病嫌疑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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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3:53 武汉晚报 | |||||||||
图为秦钢在隔离栏内受审。(通讯员 徐启佳 任尊强 冯明 摄) 本报讯(记者 黄明 周锐 通讯员 冯明)昨日,我市首名艾滋病嫌犯秦钢(化名)接受审判,面临12项抢盗指控。 考虑到秦钢的特殊病情,汉阳区法院将开庭地点选在其关押地。审判台设在走廊上,律师、公诉人分坐两侧。秦钢则在监室内听审,相隔一道铁栅栏。
庭审从上午9时15分开始,历时两个小时。 整个庭审过程,秦钢没有异常举动,情绪也比较稳定。据悉,秦钢在刚收到起诉书时曾出现抵触情绪为此,庭审前,法官和辩护律师曾多次找其谈心。 对全部指控,秦钢表示“全部是事实”,希望能够“轻判”。 秦钢的最后陈述提出两点要求:希望法庭公正判决,并希望社会对他不要歧视。 此案惟一焦点在于秦钢是否有自首情节?辩护人弓跃峰提出,秦钢有自首情节。据秦钢称,2003年10月13日,他跑到社区要钱,被拒绝后就拨打了公安局专线,要警察把自己关起来,在连续打了四五个电话之后,他被警方带走。公诉方则称,公安部门是在接到出警民警电话后,经请示领导作出抓捕决定的。 本案悬念:秦钢将在哪里服刑 秦钢目前所在地,只是犯罪嫌疑人临时的羁押地,我国的监狱系统还没有一个专门接受艾滋病罪犯服刑的场所。 我国法律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等严重疾病的违法犯罪人员,在作出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处罚决定后,可监外执行。” 此案审判长梁宏明确表示,秦钢不可能监外执行。 秦钢一案将在半月内宣判。 据悉,针对此案判决后的执行问题,市公安局监管处正加紧研究解决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