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季节性峰谷电价开始实施 居民用电不受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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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6: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季节电价调整方案已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准,今后每年7、8、9三个月,本市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将执行季节性峰谷电价,与原有峰谷电价相比,季节性峰谷电价下调了低谷电价,同时平时段电价相应上浮。居民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 今后每年7、8、9三个月,除农业用电外,低谷电价在对应的各类用电低谷电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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