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双灵固本散”误导患者之调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1:47 新京报


6月5日,一男子在肿瘤医院向人派发医药广告宣传单。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采写:本报记者汪诚 摄影:本报记者浦峰

  “双灵固本散”被重点检查

  去年因违法发布广告158次被曝光,国家药监局通报称该药属保健药品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2004车展大饱眼福

  本报讯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双灵固本散”原来是保健品,但在前两年全国医药整顿中,保健品中一类转变为保健食品,而另一类转变药品(这一类要在批文中加上字母“B”),“双灵固本散”属于后者。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说,从其批文来看,“双灵固本散”确实属于保健药品,因其厂家是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要了解其生产批文情况应联系陕西省药监局。

  6月10日,记者把“双灵固本散”批文告诉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后,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双灵固本散”确实属于保健品,是经该局送交国家药监局审批的,但关于该产品的使用范围如何,不妨向该公司咨询,若是该产品出现夸大药性广告宣传问题,可向药监局稽查处反映。

  “双灵固本散”真的像“专家咨询会”或广告宣传单上所说的那样具有治疗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4年2月24日就把该药品列在52种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的“黑名单”行列中给予曝光。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03年我国药品广告违法发布通报中,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等制药企业因其生产的部分药品违法发布广告次数众多,位列曝光企业前5名,其中,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中华灵芝宝)”违法发布广告158次。

  据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双灵固本散”仅被列为治疗几种癌症的辅助处方药,却被厂家吹嘘为适用于各期各类肿瘤患者,并在大众媒体上大量发布广告,对其疗效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在广告中却被宣传成为癌症的治疗用药,误导了许多消费者,而且从“中华灵芝宝”改头换面成为“双灵固本散”后,仍在四处发布虚假广告,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列为2004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记者调查

  小广告派发无孔不入

  “双灵固本散”的促销员跟肿瘤医院打起游击战

  本报讯6月3日上午,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一青年男子以较快的速度走进了该医院的中药取药室,开始向里面的患者及家属派发一叠报纸。在这份“中国×报”的健康专栏里,夹着“双灵固本散”(又名中华灵芝宝)的宣传页。而在该院十八、十九、二十等病房里,一些“双灵固本散”的促销员,甚至把小广告和有关产品的说明书装在大信封里派送。

  小广告无孔不入

  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十九病区5号病床卢老师收到的“双灵固本散”广告宣传册上,记者在其封面上看到,该产品的广告直接说明“直接杀灭癌细胞、阻断癌细胞复制、防止肿瘤转移扩散、增强肌体免疫功能”等作用。在宣传册内页上分别对该产品药效的基础研究、临床观察、疗效分析等方面做了讲述。其中在临床的宣传页上说,该“双灵固本散”通过120例的各种恶性肿瘤证明,对癌细胞有很强的杀伤作用,其中14%的肿瘤基本消失;35%的肿瘤得到不同程度缩小,表明该药有明显杀伤癌细胞的作用,与放化疗配合服用抑瘤率为72%.另外,在派发给患者或市民手中的邀请函上,也写着“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大型专家报告咨询会,并称该药具有治疗作用。

  卢老师说,他爱人患的是肺癌,已经住院好长时间了。在住院的这段时间,他们几乎是每天都收到游医派送的各种治疗“神药”的宣传单。刚开始的那阵子,为了尽快治好爱人的病,他还真动心过。但一位同事叫他不要上当。这位同事也患有癌症,已经吃了好多“双灵固本散”,但好像没有什么反应。

  一位姓何的女中年患者称,她经常收到这样的小广告,之前也曾去参加过专家咨询会,邀请函上所列的几位专家也到场了,但大都是讲有关“双灵固本散”的功效,然后教你怎样服用该产品,“一句话,就是让你购买他的产品。这些小广告简直无孔不入,连医院病房都没放过,并且是采用信封套用广告宣传资料的方式投送的”。

  6月1日至3日,记者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等医院的候诊室、取药室、病房看到,为躲避医院方面的干预,“双灵固本散”在小广告的派发上可谓下足了“工夫”,采用报纸夹广告、信封装广告等形式向患者派发。

  医院称难以阻止

  “这些人都打游击战,医院对他们是防不胜防啊,今天捉住了当场没收传单,但他们明天又过来了。”对于这些小广告,一些医院道出了它们的无奈。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组宣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一直都禁止医药小广告传单进入医院,但这些人都偷偷进来,很难阻止他们对患者及其亲属发放传单。

  北京肿瘤医院王医生告诉记者,医院很早以前就禁止药品小广告传单进入医院,一经发现就给予没收销毁。但是这些人好像是跟你打游击战的,被你看到了他就跑,其实躲不过了给你没收也无所谓,因为他们平时身上就带十几张。

  王医生说,这些人要是经常来医院,保安肯定认出不让进去,但他们经常是换一些人混进来(由于派送一张传单是一分钱,许多人还是看好这个赚钱生意的),“这些传单是夸大了服用效果,不但对患者造成误导,还给医院环境造成影响,有些患者收到后随手在绿地或楼道等丢掉,给医院保洁工作增添负担”。

  癌症患者质疑疗效

  多位癌症患者反映,“双灵固本散”很贵,也听说已经遭到有关部门的通报,但该药目前还在北京一些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媒体上做了广告,他们为此感到困惑。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二十一病区一乳腺癌患者说,她从来就不信这个药,但听说有许多患者都服用了,但效果并不像他们派发的广告宣传单上所说的疗效。

  同样说该产品没什么治疗效果的还有孙女士,其丈夫在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第二病区1号床留医,准备6月初出院。孙女士说,丈夫患上肿瘤后,她一直就四处奔波。

  5月22日,她当时在病房看到“双灵固本散”的专家报告咨询会邀请函后还产生疑虑,但后来在《×××报》、《娱××报》等北京媒体上也看到相关广告,她才安定了心去听专家的报告。

  孙女士说,邀请函上所列的那几位专家分别对治疗肿瘤做了介绍,但主题都不离“双灵固本散”的疗效。有一个叫李××的教授还跟她讲,说这产品吃了就见效,还举例说××患者也是像他那样,只服用一个小疗程病情就减轻了。

  一个小疗程(半个月)就3180元,虽然还说有买二送一的优惠,但当时孙女士仍以产品太贵家庭承担不起而拒绝了。过后,这些人还不肯就此“放过”她,先后两次来电话联系她购买产品的事情。

  专家说法 “双灵固本散”杀灭癌细胞是夸大其辞

  广东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吴一龙称,该保健品不具有治疗作用本报讯就“双灵固本散”宣传一事,刚从美国参加世界肿瘤学会回到北京的广东省人民医院副院长、肿瘤中心主任吴一龙称,参与这次会议的100多名中国肿瘤专家中,有80%的人认为“双灵固本散”作为保健品进行具有治疗效果的宣传是夸大其辞,这样容易误导患者。

  吴主任说,从医生的角度看,“双灵固本散”属于保健品,它不具有治疗病情作用,只能起到调理病情作用,况且该药前身是“中华灵芝宝”,而灵芝只是中药一种,可能在调节肌体免疫能力方面有一定作用。据医学专家了解,“双灵固本散”只是在实验室给动物做过实验,只是在实验室里实验杀死癌细胞,这与应用到病人活体上是两码事,并没具备充分严格的证据。所以说,该药品宣传其具有直接杀灭癌细胞是夸大其辞。

  另外,吴主任说,怎样鉴别抗癌症药品是否具有治疗作用也很好区别:就是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广告的药品,都不能治癌,因为根据广告法规定,抗癌症药品是不能做广告的。

  厂家回应 “宣传单说治癌不算违规”

  该厂驻京办事处有关人士称,该产品杀癌经过临床实验

  本报讯“现在已经没有保健药了,‘双灵固本散’是国药准字处方药,具有杀灭癌细胞的作用。”昨天,该药厂家驻京办事处的朱医生电话里告诉记者。

  昨天下午,当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拨打了“双灵固本散”的咨询热线时,一位自称是朱医生(音)的女士说,这是药厂驻京办事处的电话,现在已经没有保健品这个说法了,“双灵固本散”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的“国药准字”处方药,具有杀灭癌细胞等治疗作用,这是经过二、三期临床实验得出的结果。

  当记者以“医生说这个药并没有治疗的作用,且这个药在2月份时候曾遭国家药监局通报过的,做了虚假夸大的广告”时,她说,“因为抗艾滋病药和抗癌药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明确治疗效果,有关部门也有相关规定,如果是直接在大众媒体做广告宣传有治疗作用,那是违规的,信息发布是受到限制的。但是在一些专业的医学杂志或宣传单上就可以这样做,所以,宣传单都是直接宣传具有杀灭癌细胞的治疗作用”。

  相关解析 批准文号带“B”应属保健品

  本报讯北京肿瘤医院药剂科的张医生说,由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规范新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 8位数字。化学药品使用字母“H”,中药使用字母“Z”,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的保健药品使用字母“B”,生物制品使用字母“S”等。

  张医生说,从通知来看,像“双灵固本散”这样的文号现在已比较少了,按规定,不是“国药准字号”的产品是不能进入医院药房的。该药带有字母“B”,明显属于保健品行列,应按照食品类来处理。

  相关链接 广告法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雅典奥运圣火全球传递
美国前总统里根病逝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