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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老劳模铺面被拆除续:荒谬补偿不合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12:18 四川新闻网


合同中明确规定物管方不得占用商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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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公司提出补偿“使用权”敷衍




承诺的“新铺面”建在商场天井下的通道内


  四川新闻网记者15日报道了成都市76岁老劳模铺面被拆除的消息后,经过新浪等网站的转载,在全国广大网友中引起强烈反响。6月16日上午,物管方代表应邀来到成都市总工会接受调解,双方经过近3个小时的争论,物管方先后提出了两套荒谬方案均被否决。调解失败后,工会代表现场表示,如果几天内双方仍没达成实质性意向,工会法律援助部门将在老人的委托下以最快速度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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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虚构产权概念

  调解开始后,经过一番简单的情况介绍,负责荷花池市场东一区物业管理的宏正物业公司代表韩经理首先对市场改造时未能及时通知乐老、物业公司私自与租赁人胡某签订赔偿协议一事表示了歉意。而后,公司市场开发部杨经理提出第一套解决方案,即在市场内协调出一个12平方米的铺面补偿给乐老使用5年,5年期满后双方再协调继续使用的期限。

  “那我的产权呢?我当初买下的是拥有全部产权的铺面”,乐老当场表示不满。

  紧接着,物业公司开发部的杨经理一下语出惊人,“我们并没有剥夺你铺面的产权,你的产权就是那块天井!”他表示按照合同,乐老拥有的铺面就是现在已经被作为通道的天井。“改造中我们只是把你12平方米铺面拆除作为天井了,你拥有的地皮始终在那里,天井中的12平方米就是你的产权,我们为什么要补偿?”

  公司代表的荒谬言论立即遭到工会调解人员的强烈反对。法律工作部李部长表示,此赔偿方案绝对不行,“我们要帮助乐老维护的就是他被物管公司私自拆除的3间铺面的所有权,物管公司企图拿5年的使用权来补偿,显然是在敷衍。”

  乐老也表示,“我当初购买的是铺面的产权,改造后补偿的却是铺面使用权。所补偿铺面的产权都在你们手里,任何时候都可以收回,我的权益怎么能得到保证?”乐老表示,自己已经76岁,时日无多,就这样将产权变成使用权,今后怎么继承或转卖给别人?

  第一个方案失败后,物业公司代表退回会议室内进行秘密协商。

  欲在消防通道门口搭铺面

  大约过了20分钟,物业公司代表又拿出第二套补偿方案。“要产权可以,但不是铺面原址。”公司代表称,公司准备将乐老被拆的三个铺面平移三米后,再搭建起一个12平方米的铺面补偿。“这个铺面我们给你全部产权,今后要出租或转让都是你自己的。”

  看到自己能够得到新铺面的全部产权,乐老比较满意。由于担心铺面位置不好,他提出到新铺面去看看。随后,一行人驱车前往荷花池东一区市场内查看铺面。

  在现场等物业公司代表指出补偿的铺面位置后,乐老以及记者均大吃一惊:这里竟然是商场天井下的一个走道,背后还紧临整个商场的消防通道。“你们就是说为了扩建消防通道才做铺面改造,才拆我的铺子的。为什么补偿我的新铺面又打算搭建在消防通道门口,政策允许在这里建铺面吗,今后如果又要拆除我怎么办?”乐老认为用这种临时的铺面作为补偿,没有任何保证因此予以拒绝。

  到场的工会调解人员也同样否决了这个方案,工会调解人员表示乐老拥有的是合法的正规铺面,但物业公司现在补偿的铺面却是在商场通道内临时搭建,这显然不合情理。

  乐老告诉记者,自己要求很简单,自己只希望被拆除的三个正规铺面能得到“全产权”的补偿。如果不能解决,希望物管公司方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回购铺面,对自己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如此正当的要求,却被物管公司方断然拒绝。

  见调解失败,工会调解人员李部长表示最近几天将会联系宏正物业公司方面进行经一步磋商。如果双方仍没达成什么实质性的协议,工会方面将以最快速度向法院提起诉讼。

  商场改造时物管擅自变更通道

  记者在商场了解到,以前乐老紧邻商场门口的摊位,现在已被一个新修的文具店所取代,而其经营者就是从物管手中转租的外地商人。据介绍这个新文具店的大部分地皮在改造前,本是一条通道。换句话说,商场物管部门在整个商场的改造中,悄然重新规划了整个商场的格局,将原来是通道的地方重新修建起商店转租,而乐老等散户摊位的所在地却被拆成了通道。

  交谈中乐老告诉记者,自己遭受的不公待遇很可能都是没有参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所谓托管,“我从投资买下铺面后,物管方面一直要求托管所有铺面,进行统一招租,统一规划,由他们付给业主托管费,然后再把铺面转租小商贩赚取差价。拿我的铺面来说,一个铺子如果托管年租金只有5000元左右,但我自己出租起码都是1万多,这样一来一个铺面他们就可以吃5000元的差价。他们要改造商场,肯定是首先侵害我们这些身上拔不出毛来的散户利益。”

  全国网友关注老劳模遭遇

  事实上,自四川新闻网的《老劳模的铺面是怎样失去的》一文在首页头条登出后,已经引起了新浪、搜狐等国内门户网站的强烈关注,这些网站纷纷在显要位置转载该文,全国网友对此也发表大量评论。例如,就有网友对物管公司和房屋租赁者之间的“蹊跷协议”表示怀疑,更多的人则对物管部门违规的做法表示了强烈的谴责。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网友对乐老的声援中,建议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占绝大多数。“不相信没有法律管这事,一个物管或租用人,怎敢这样去做事?”、“要通过法律还乐老一个公道,要他们负法律责任,赔偿乐老精神损失费和财产损失费。”

  不少网友的态度与帮助乐老的成都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不谋而合:成都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乐老对物管公司最后的补偿结果有任何的不满,工会都将义无返顾地为乐老开展法律援助,相信一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属于乐老的合法权益。

  此外,河北省网友马先生专门打进四川新闻网热线电话询问说,物管公司拆除的乐老摊位是否属于违规拆迁。就此问题,记者得到的答复是,因为拆除行为属于商场内部装修改造,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拆迁工作并无任何关系,因此此事并不涉及到任何违规拆迁或者是拆违行为,而完全是物业公司自身的管理行为。

  四川新闻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最新进程。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网民通过四川新闻网的麻辣论坛,或者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28-86512862进行讨论。

  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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