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野生动物案犯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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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3:41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广州6月18日专电广东省江门市最大宗贩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于16日在该市蓬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女)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黄某从1999年8月至案发3个月内,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巨蜥1050公斤、鹰类猛禽3676只、穿山甲160公斤及小灵猫18.8公斤。取保候审期间,黄某畏罪潜逃,4年后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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