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83万元黄金劫案3主犯昨天伏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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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3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 ![]() 黄金劫案3主犯昨天伏法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周亚峰 刘中灿 特约记者胡秋子 通讯员黄亚东)昨日上午,黄冈市中院在蕲春人民会场宣读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参与蕲春、浠水两起抢劫大案的5名劫匪,3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枪决,另2人死缓。 去年6月22日晚,冯继军、苏大云、张孝红溜进浠水商场,用电线捆住值班员手脚,劫走现金4.1万元。
7月1日凌晨1时许,冯、苏、张及谭岩大翻窗进入蕲春商业大楼黄金大世界,将值班员捆住,撬开保险柜抢走价值55.93万元的金银首饰。 案发后,省公安厅与县市公安机关整体联动,160多名民警辗转三省12县市,仅用8天时间将5名罪犯一网打尽,所劫金银首饰如数追回。 此案经省高院终审,核准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冯继军等5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谭岩大、徐志祥缓期2年执行。 该案主审法官、黄冈市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陈振华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持械抢劫商业场所属于从严打击的暴力犯罪范畴,加上所劫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值班员被砍伤,所以量刑予以从重从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