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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刁民生涯--三轮车夫3年坚持“民告官”(2)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4:21 CCTV《新闻会客厅》


吕福山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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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室现场


  虽然吕福山的家当不多,但是法律书籍却不少。

  记者: 这些书都是你自己买的吗?

  吕福山:有些是我买的,有些是别人送的,这两个都是我亲自买的,行政法学和经济法学是我亲自买的,以前这些小的是我当时没有经济,零买的,现在有了大的以后,里面都附带有。这个基层司法事务大全这里啥都有。

  吕福山说,之所以买这么多的法律书籍,都是为告状用的。交警队并不是他的第一个告状对象,从1998年到西安打工到今天,他因为罚款问题告过柏树林街道、文艺路派出所;因为收费问题告过碑林区法院、莲湖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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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因为药品质量问题告过尚德医院和地矿医院;各级人大和信访部门都是他经常去的地方;至于目前正在打官司的交警一大队,他已经告过很多次了。

  记者: 跟吕福山打交道多少年了?

  交警队:有四五年了吧。

  记者: 告过你们多少次,包括来找你们?

  交警队:六七次吧。

  尽管多次告交警队,但警方还是给了吕福山一个客观的评价:这个人从公民的法制意识来讲,应该说他具有一点点的法制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吕福山不断的告状,并且很多时候都取得了成功,媒体也开始关注他,并且送给他“刁民”这个并无贬义的称呼。

  一些单位和个人还给吕福山送来了法律书籍。

  吕福山:像这本是西安市人大送给我的,这本是西安市交警支队给我的,这本是有个开出租车司机给我的。

  从1998年到今天,5年多的时间,吕福山,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农民工,先后告状10多次,用法律为自己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元。他的举动,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也难以做到,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吕福山走上这条告状之路的呢?

  交警队和街道逼我走上官司路

  主持人:大家都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你当时到底是怎么会走上告状这样一条道路?你最先的意识和想法怎么来的?

  吕福山:这个是交警队和街道办事处实在罚得我受不了了,一个月拉下来,一个月光交警队扣了15天,只挣了半个月,街道办事处扣了两次就扣了5天,就是20天,这一个月只有十天的收入,十天的收入就是400多块钱,加上吃饭头个月就没了。

  主持人:就是罚怕了。看到里面其实有一些收得也不是那么正规、合理,所以走上这条路。但你到后来你是不是有点越告越大胆这种感觉?

  吕福山:对。

  告了交警告街道,告了医院告法院

  主持人:你在西安前前后后这几年你告了多少回,你自己数过吗?

  吕福山:大概回忆就是,连投诉的都赢了的有关部门,和没赢的有20多家单位了。

  主持人:总共告了西安市20多家单位了?

  吕福山:对。

  主持人:我听说是涉及若干个部门。

  吕福山:对。

  主持人:最早被你告的是谁?

  吕福山:北树林街道办事处,要说通过法院最早是北树林街道办事处。

  主持人:告他们是因为什么事儿?

  吕福山:因为我三轮车在北树林地区拉人,他说三轮车在街道上不能停放,要把我的车拉进去,要罚我40块钱。

  主持人: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我相信可能90%的人都会认罚。

  吕福山:在我们西安市99%吧都会认罚。

  主持人:那你怎么就成了那1%了?你怎么就觉得不该罚你?

  吕福山:因为我看了咱们国家的法律条文,关于行政处罚这个基本原则就是,哪些部门有权处罚,哪些部门无权处罚,我看了以后,北树林街道办事处是无权对我们三轮进行行政处罚的,他属于越权行为,在法律上它是无效的,所以我就到法院起诉他们。

  主持人:后来赢了吗你?

  吕福山:后来他们北树林街道办事处那个主人,姓罗的罗主任,他跟我私下协商,跟我赔300块钱,这事儿你别告了,就这么了结了。

  主持人:这是第一次。你告了20几次,其中你觉得你告得最成功的是哪一次?

  吕福山:最成功的一次,就是上德医院,他赔的最多。

  主持人:上德医院,是什么原因?

  吕福山:卖假药的。我当时就把这个情况投诉给西安晚报了,西安晚报的记者就给他们打电话,他们院长直接到报社去,就问这个情况,他一看这个药就是假药,他说问你花了多少钱,我说已经花了1300多了,他说你看现在怎么弄,我想把假的退了,真的就算了。当时就要了一千块钱吧,要了一千块钱之后,我回来以后发现还没发现,还有药品不对劲,还是假的,我又找他们去了,他第二次又给了500块钱,全额都退完了,还超过它的药品价格。

  主持人:我听说你还告过法院是吗?你可真够大胆的。

  吕福山:告法院真是有人跟我说了,你告别人也不能告法院去。

  主持人:对呀,那你怎么,你是冲昏头脑了,还是怎么去告法院干吗?

  吕福山:我这么想的,法院它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它就应该公正、公平,首先一个,把自己的位置摆正,你受理我这个案子的时候,你要收我的诉讼费,你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收我诉讼费,如果你收了诉讼费就不合法,越权收费,你说你这个案子能不能公正。

  主持人:他们多收你钱了?

  吕福山:对。告碑林法院的时候,收我150块钱诉讼费。按照法律规定,他应该是30到100块钱,最高法院颁布的行政诉讼费标准是1989年颁布的,30到100块钱,咱们西安市制定了一个行政诉讼收费标准为80块钱,结果他一次就收我150块钱。

  主持人:收多了。

  吕福山:收多了,这个超出70块钱。

  主持人:最后都退了吗?

  吕福山:最后退了,我告到人大去了,在人大碑林区人大,我在碑林区人大告一半诉讼费就跑了20多次,三四个月,为这个150块钱多收了75块钱诉讼费。

  主持人:人家说你有这个工夫你去拉点三轮车,你还能挣回来呢。

  吕福山:对,当时那个法官跟我说了,多收我钱那个法官跟我说了,你看吕福山有这个工夫你挣多少钱都回来了,远远超过那个钱,我说对,但是我现在不考虑我挣多少钱,但是要有公平。

  我和交警不打不成交

  主持人: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告状的时候是什么状态?害怕吗心里头?

  吕福山:我记得最害怕的时候是到交警队,没收我三轮车的时候,人家让我打个收据,那时候警察说的话,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很害怕,写字的时候手里还颤,在发抖。

  主持人:那是第一次。

  吕福山:那是最早一次从交警队领回三轮车的时候。

  主持人:现在再去领三轮车呢?

  吕福山:现在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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