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起“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引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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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0:39 解放日报 | |||||||||
解放日报报道:连日来,市民董老太因申请查阅岳阳路一处房屋原始产权资料被拒而状告区房地局“政府信息不公开”一案(本报6月15日曾予报道),受到各方关注。这也是自5月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正式实施以来,首例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正式立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这一案件的出现,让政府在推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来自外部的压力,对进一步建设透明政府有着积极意义。”行政法专家、华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朱芒如是坦言。
市民:理直气壮“讨说法” 政府信息从不尽公开,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市民普遍叫好。截至5月底,“中国上海”门户网一个月的总访问量达到1200余万,日均页面访问量39.3万,是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前的两倍多。人事任免、房产政策、社会保障、劳动与就业等十大“民生”信息,成为市民关注“焦点”。 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长刘平分析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政府在“玻璃房”中运作,为市民依法获得与政府对称的信息、维护自身权利、监督政府、参政议政提供了广阔空间。 事实也确实如此。家住贵州路的市民陈定浩想了解附近地区的动拆迁情况,于是来到市档案馆查阅市规划局的公开信息。陈先生笑言,“过去要托关系、费心思打听,再口口相传的‘绝密’,如今都跑到‘阳光’下了。”切身利益,受市民关注;不仅如此,和自己全然“不相干”的信息,市民也能理直气壮向政府部门“讨说法”。家住闵行区的朱先生发现,梅陇西路自地铁莲花路站向东段春节前就已竣工,但至今未开通。朱先生即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发去电子邮件,询问开通时间,并申请查阅工程相关文件。 政府:办事更透明审慎 首例市民诉“政府信息不公开”案正式立案,在政府部门中引发“震荡波”。徐汇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三个重点区之一。区信息化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李经中说: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了政府运作,为市民知情、参与和监督政府运作提供了平台。随着行政透明度的增加,政府办事必须更审慎和更透明。据了解,截至5月底,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的访问量达到1.1万余人次,市民申请信息公开25件,其中15件依申请向市民“全透明”。“目前,徐汇区正在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平台,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便于时时了解申请的受理情况。”李经中透露。 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负责人范本鹤认为,“市民知情意识的逐渐增强,是法治政府建立过程中的好现象。政府部门有义务把政府信息、法规政策等,及时向市民‘透明’。”统计显示,截至5月底,人事局网上访问量达22万余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点击量达2400余万次,受理网上咨询1595件。人事局还明确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维护更新、督查考核、应急处置、网上互动等五项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专家:“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 事实上,董老太诉“政府信息不公开”一案的案由和案件内容,都属比较新的内容。朱芒对此始终关注:“从积极的立场看,争议和纠纷的出现,说明市民真正在运用‘信息公开规定’。同时也表明‘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目前,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相关部门正着手组织专家展开专题研究。另据了解,一个由多方专家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专家委员会也在积极筹备中。规定如何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部门首先要进一步‘摸清家底’,”刘平指出:“对部门信息条分缕析,进一步明确哪些信息应主动公开,哪些可以免予公开,哪些依申请可以公开;此外,‘规定’的一些配套性法律制度,如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也需进一步完善。” 作者:陆一波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