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政府信息全面公开 公布不及时处分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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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5:2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杨磊)昨日,《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正式公布,规定从7月1日起,全面开放政府信息;不及时公布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分。 根据规定,共有五类20种政府信息必须公开,它们包括:政府规章和与社会公众相关的文件,各类城市规划,重大疫情灾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分配情况,重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政府主要职能部门领导人变动情况等
规定称,政府信息除必须在政务网站(www.wuhan.gov.cn)上公布外,还将通过媒体、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共电子屏幕、新闻发布会和公众服务热线等任选一种方式及时发布。公布的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规定指出:政府信息要及时、真实、公正和方便地向市民开放。不及时公布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将给予其主管人员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将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