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律师”状告民工侵其名誉权的背后(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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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5:27 CCTV《新闻会客厅》 | |||||||||
周立太在法庭上 周立太在接受央视《新闻会客厅》的采访 有一个律师名叫周立太,在过去的八年多时间里,在深圳替很多民工打赢了官司,于是这么多年里,民工的好兄弟,民工的亲兄弟,民工的代言人,民工的保护神这样的字眼就紧紧陪伴着周立太,但是今年熟悉周立太这个名字的人们突然发现,周立太打了一场官司,而被告是他帮助的一个民工,这是怎么回事?请看本期《新闻会客厅》节目实录: 解说词:
6月18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召开的《首届全国农民工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被许多媒体称为“民工保护神”的重庆律师周立太因为在代理民工维权案件方面的丰富经验,受主办方邀请在这次会议上做了发言。 从1996年到深圳打第一起民工工伤索赔的案子,到2004年的8年间,周立太已经为1000多位民工代理了这类案件。为了方便当事人打官司,他先后收养了80多个伤残打工者,和他们同吃同住。8年里,周立太先后300多次将深圳龙岗和宝安两个区的社保局告上法庭,累计索赔金额达千万元。 周立太:我刚到这里的时候这些民工没有这样的维权意识。 以前,在深圳因工伤一只手节肢只赔3万多元,通过周立太的努力,赔付金额达到了30多万元,并且创造了赔付假肢更换费的先例。 创造了这些骄人战绩的周立太并不是名牌大学的高才生,如果论文凭,他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水平。周立太自小家境贫寒,1974年他入伍到西藏当兵,复原后到一家砖厂打工,期间深感打工者的不易。1986年,他通过自学考取了国内第一批律师资格证书。从此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 周立太“只打民工官司”这一特色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8年来,共有600多家媒体对他做过近千次报道。 由于周立太打民工官司的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许多媒体对他大加溢美之词,称他为“民工律师”,甚至是“民工保护神”。与此同时,周立太在民工中的知名度越来越高,来找他代理官司的民工也越来越多。 但是,正是这个“民工保护神”前一阵子亲自将一个曾请他打过官司的民工告上了法庭。 让周立太大发脾气的这个民工叫刘朝正。刘朝正在重庆华秦煤矿打工期间,因为工伤事故,双眼几乎完全失明。他将华秦煤矿告上了法庭,并委托周立太代理这个案件。根据代理合同规定,在案子判决后,刘朝正应该将所获得的赔偿金额的20%作为律师费付给周立太。但是,刘朝正拿到钱后,悄悄地跑了,拒绝给周立太律师费。 刘朝正:周立太给我办案子没有尽力。 这个理由让周立太非常愤怒。 周立太:追索律师费是我义务。 周立太将刘朝正告上了法庭,和自己原先的委托人对簿公堂。 399个民工打赢官司后跑了 主持人:今天我们的客人就是周立太。当你开始决定要向刘朝正起诉的时候,有没有犹豫过,因为长期以来你形成了一种非常好的印象,说是民工的保护神,但是这回你要打官司,有可能破坏你在公众和媒体当中的形象。 周立太:第一,我是遗憾,第二,我不认为有什么犹豫。第一,因为刘朝正和律 师事务所签订的是一个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经过状况协商以后,律师事务所指派我履行这个职务,我全面履行了义务,刘朝正就应当履行这个义务,他应当无条件地支付律师费,这是他的义务,他人穷,他是弱势群体,但对于弱势群体法律没有豁免权。这是一。另外一个,作为我律师事务所,财政不拨资,首先我不是给当事人提供法律的援助,这是一种有偿法律服务,从96年开始到现在,从2004年的1月份开始,我先后受理了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698件涉及中国劳工维权的案件,其中有一千多件属于民工追讨的工伤赔偿案件。其中获得工伤赔偿的161个伤残员工打完官司以后跑了。第二,还有追讨工资的238人都跑了,涉及到律师费高达500多万元。 我维民工权,谁为我维权? 主持人:为什么之前你忍了呢?而现在忍不了了呢? 周立太:坦率地说,我告刘朝正的前两天,全所20多个人,连借500块钱都借不到了,完全是从我一个律师多年…… 主持人:揭不开锅了。 周立太:第一,电话停机了,没有钱交,房租没有钱交,我一个专门为民工维权的律师,到头来我的权利谁来维护,在深圳打官司期间,很多当事人一旦打官司,都被工厂赶出来,他们来自于贫困山区,又没有什么文化,甚至是有些父母亲,当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解决问题,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带着他们的儿给我跪下,希望我帮助他打官司,当我理解他们的同时,我也是个律师,我要生存,我要活,我的律师事务所也要活,我连我母亲赡养费都没钱给,我完全属于没有办法。 主持人:就想到了那五个字,谁来理解我。 周立太:我经常自己坐在我家里哭,我为什么要哭?因为我给他们打官司,一打八年多,我在深圳自己租的房子,没有钱交房租,人家找我。我经常受到当地的政府的不理解,一些台湾商、一些港商的威胁,我顶天立地八年多给他打官司到今天,我好难,我每走一步都很难。当我没有钱吃饭的时候,20多个人,我面向何处去呀? 民工官司为什么难打? 主持人:周立太是一个非常值得解剖的一个案例,因为在周立太和民工官司之间背后有我们该关注的很多问题,我们不妨冷静下来。给民工打官司,应该很难吧? 周立太:可以说每一个民工找周立太打官司之前,都是找个当地的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他完全是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到我这里来的。现有的中国的对于工伤赔偿的一些法律规定时间长,就我计算了一下,一个民工从确认工伤到执行法律的期限,要1074天,这是一个现有的法律规定,工伤赔偿的时间周期长。第二,他到当地的有关职能部门去投诉,互相推诿,告状无门。第三,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也不愿办这方面的案子,因为这属于和政府一些职能部门有关的案例。第四,当他一打官司,都会被工厂赶出来,基本生存权得不到保障,老板单纯追求经济效益。 主持人:他不会管你这事儿的。 周立太:我没有在深圳打官司之前,开县有人断了一只手,他就把老板骗出来威胁他,你不拿钱我就宰了你。 主持人:只能用这种方法。 周立太:这种方法我看在深圳还非常见效,就是把老板喊出来,你赔20万,不赔我宰你的手,但是通过周立太打这个官司以后,深圳没有这个现象了。 主持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媒体对于周立太宣传得非常多,按理说应该有更多的律师加入到这个队伍当中,但是这么多年下来的时候,发现周立太还是很少,是不是因为律师觉得打这样的官司非常难? 周立太:就我本人来讲,对律师办这方面案子,第一,当事人当时没有律师费交,他连差旅费都无法交纳律师费,他来自于当地政府一些职能部门的压力,老板的不理解,也就是说他是两头不讨好,有时候再加上法律程序的一些周折,当事人不理解,而政府不理解,最终导致两头不是人。第二,民工的案子标准低,收费低,不回避的是,这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一些个别律师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对那些民工的案子不办理,不要说我很多律师同行给我打电话,说周立太周律师从律师来讲,你肯定是一个水平的律师,你早就应该转型了,不应该做这方面的案子。 打民工官司,两面不讨好! 主持人:那你为什么没做这种选择呢?按理说周立太也很有名了,八年的时间里头如果用四年的时间把自己的名气做出来,之后可以转轨去做一些利润回报更大的经济官司,你的胜率也很高。 周立太:这里我必须说明,人家不尊重规则,但我要尊重这个规则,因为我打这种官司是循环的,他跟当事人是签订了合同的,我作为一个律师,你按照合同要履行义务,如果我不履行义务,那当事人投诉的话,司法就会处罚我,我把维护中国民工这个案子,我完全是当做一个事业来做,我认为钱重要,但它不是必然的重要,人我长期教育我们的律师,首先要先做人后做律师,人来是光的,你回去还是光的,为什么?一个律师不能说他单纯追究钱。但一个人又不能回避钱,没有钱怎么生存?我告刘朝正就是在我无法生存的情况下告他,这是一。第二,当时作为一个律师,我理解的律师是什么?就是根据你所学的法律知识和事实法律来维护广大的百姓的服务,让整个社会进步,促进法制的完善,社会的进步,这就是一个律师的本能。 主持人:你刚才在谈律师难的时候用了一句话叫你是两面不讨好,我知道了,一面是民工这面可能不讨好,他觉得你怎么替我打完官司之后还要收律师费,另一面可能你指的是政府有关的政府部门,他们为什么不喜欢你? 周立太:因为我一打官司,当时按照规定赔,它影响了一些地方的财政支出,因为你政府不依法行政,你不能把这个责任转嫁给我的当事人,第二,有些地方政府认为,周立太的出现影响了他们的投资环境,在2000年5月份,我办的一系列劳工案子,深圳的时候,深圳保安区的台商和龙港区的台商联名写信给深圳市政府,我看了都有。原文是这样写的,深圳市人民政府,一个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断几个手很正常,但是有一个周立太到这里打官司,以前断一个只赔偿三万多块钱,现在一个手要赔几十万,如果深圳市政府不赶出周立太,他们就要搬厂,而且这个信我还看到过,我当时还拿到过,我还传给新华社一个朋友,我看台商怎么在这里依法经营。 解说词: 如果周立太能够收齐这些代理费,这几千块钱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实际上,刘朝正只是第161个拖欠律师费的当事人。许多曾经和周立太吃住在一起的当事人,在拿到巨额赔款后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民工官司一般诉讼周期都比较长,诉讼成本比较大。从1996年周立太打第一起工伤官司开始,8年多的时间里,周立太已经打了4698个当事人是民工的官司。在这近5000个官司背后,有500多万应收的律师费没有收回。而这其中的大部分,因为当事人音信全无,已经不可能追回了。 某律师:人不能这么没有良心 律师费被拖欠,律师们的工资也只能被拖欠。律师事务所工资最高的律师白自强已经有半年没有拿到工资了。 某律师:现在生活压力很大 周立太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先在自己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公布了29个拖欠律师费的人的名字。而后他决定将刘朝正告上法庭。 3月31日,合川市法院判决周立太胜诉,刘朝正应向周立太支付律师费15101元。但市,刘朝正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周立太立即向法院申请了立即执行。 重庆市律师协会获悉此事后,给周立太发了一个传真,考虑到刘朝正生活困难,建议周立太只收取象征性的费用。但周立太回了一个正式的公函,拒绝了律师协会的建议。 民工案的背后,是社会诚信的坍塌! 主持人:这一次刘朝正的官司,我看你在起诉的时候只是要索回一万多块钱的律师费,当时我听说重庆律师协会也希望你象征性地收点费用就行了,但是你没有答应,为什么?是不是要拿这件事当一个突破口,当一个典型? 周立太:首先我告刘朝正的数额不管多少,第一,我觉得我们整个社会要遵循一个游戏规则,如果说破坏了这个游戏规则,最终受伤害的是民工。第二,我要通过这个案子,我要对一些不讲诚信的进行一些震慑。第三,我们现在政府整个这个社会的诚信让我们不得不感到担忧。第一是政府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不诚信,第二是我们区的业主不诚信,民工的不诚信,整个社会不诚信,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的坍塌。因此我深有感觉的,中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让我们整个社会发展,经济提高了,高楼大厦背后的诚信丧失,让我们不得不感到担忧。 主持人:胜诉了,现在这个钱到手了吗? 周立太:没有,刘朝正河川法院判决以后,河川镇没有自觉履行判决,我们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大家可以注意到前几天的纪事里面采访的刘朝正说,钱我拿到家里面收起来,反正他们是拿不到的,我不给他们,把我没办法。这就感觉,他也无奈,我感觉更无奈。 主持人:在这个案子中,是一个集中的表现,引发了你对过去的很多很多的思考,还记着第一次被人家打赢了官司之后跑了,是哪一次吗? 周立太:这也是我深圳打的第一个断手案子,他叫彭刚中,来自于四川省资中县人,四川省资中县他当时在深圳保安区实验镇一家工厂,不幸左手被机器轧断了,经过人家介绍,我就接受了彭刚中的委托。当时我跟彭刚中打官司之前,深圳的保安龙岗两区,根据两区区政府的规定,断一只手只赔偿33101.25元。 主持人:你打完呢? 周立太:我通过一年多,将近两年的诉讼,彭刚中获得了17.8万,他并且纠正了过去按679 ——93年的标准赔偿的计法就是错误的东西,第二,创造了中国第一次假肢赔偿的先例。 主持人:但是呢? 周立太:当彭刚中拿了钱以后,他也跑,他是我第一个委托的当事人,断手的当事人,他也是第一个跑的当事人。 主持人:等于说你第一个这方面的案子你就没拿回钱来? 周立太:没错,彭刚中不但是我的律师费没有给,他还把保安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将近三千的执行费拿走了。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主持人:你如何看待刘朝正这样的民工? 周立太:从96年5月1号到现在,我办理了4698个案件,使我深深地感受到民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是第一。第二,我在深圳打官司这个期间,有人忏悔了,我把他收留在那里,而且他晚上去嫖娼,身份证还被卖淫女扣上了,我还去取他回来,他也跑了。我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说实在话讲,周立太能在深圳到今天,在全国能打了4698个案件的八年多来,我的苦是一年也说不完。有个张大云,张云是陕西安康的,当年22岁,看起来还文质彬彬的,他在99年3月份,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他讲,他怎么怎么感谢周立太,如果没有周立太打官司,他不可能获得25万元的赔偿。当执行完以后,他一屁股跑了,我听说他跑了以后,我喝了一斤二锅头,我真应该醉死在深圳街上。一个人最大的是怕你受人家欺骗了,那是最大的痛苦。 主持人:在你的律师事务所里,还有10多名律师和工作人员,他们的情绪是什么样的? 周立太:他们非常气愤的是当事人不理解,跑了,这回事。第二,因为他一跑,他就造成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工资不能按月支付,我告诉你这么一件事,我在重庆打了三年多官司,有一个当事人打完官司了,他跑了,全所律师追到重庆的朝天门,只拿到了两千块钱,他只给两千块钱,你去把他杀了不成。 主持人:在这儿,在网上我还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我想可能也今天我们应该聊一聊,他说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头,大家看到的是周立太和民工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非常深厚的感情,感情是一个关键词。但是他说这场官司是否意味着感情是不存在的,而是大家是一个利益的结合? 周立太:第一我必须指出的是,律师和当事人不能用感情概念来衡量。我不能因为某一个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我就拒绝不受理民工的案子,我不是这个概念。因此一个律师不能用感情来衡量一个律师,一个律师他是一个法律人,他用法律来评判一个律师,你说我养当事人是道义吗?不是道义。他没有吃住,他怎么来维权。这是法律以外的道义行为。 主持人:你很有成就感,你把它当成一个事业在做,但是如果说长期地拖欠律师费继续蔓延下去,你还能扛多久? 周立太:我坦率地说,周立太还得走一步看一步,如果确实这样发展下去,再打官司,再不支付律师费,我老家的包产田只有我回去耕作。 主持人:你现在家里还有包产田,这是你的后路。 周立太:我的户口在重庆开县武通乡高桥村二组,还有很多包产田,包产地。 主持人:你这些年在经济方面遇到的难堪的局面,最难堪的到达什么样的程度? 周立太:最难堪的在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是买的按揭的房子,开发商来收房租的时候我只能躲,回避不见,撒谎,周立太是一个不撒谎的人,人穷志短,没有钱只能到处躲。 找我打官司的人照样多 主持人:过去民工看见周立太的时候,可能都是一种,哎呀,像看见了亲人一样的眼神,在短片里面我们也能看到,但是打了这场官司之后,最近一阶段民工依然会找你,但是他们看你的眼神会不会有点畏惧了,不像过去那么亲了。 周立太:但是我不这样看,电话起码有两百多,但是最近由于中央台包括其它媒体广泛披露了我告刘朝正这个事儿以后,我律师事务所的电话都打爆了,每天晚上,因为我是住在办公室的,电话是连接的,每天白天、晚上都起码有几百个电话打来,需要我给他维权,但是他们都没有钱交。打完以后才支付律师费。 没有好制度,好人变坏人 主持人:但是千难万难加在一起,民工官司将来不能不打,你肯定思考过,首先从哪块开始解决呢?你特别在盼望的是什么? 周立太:关于风险代理收不到律师费,周立太是深有感触的,我就在2002年5月以及2003年的8月份,分别不同时间,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写信,要求上诉机关制定一个规则,制定什么规则呢?就是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以后,对当事人的钱执行完毕以后,将执行费发给律师事务所指定的银行,由银行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签订扣发,它有以下三个好处。第一,它保障了律师个行业的正常发展,也保障了律师的正常收入。这是一。第二,它杜绝了律师的偷税漏税。第三,它培育了一个好的制度,一个好的制度它可以培养出好人,没有好的制度,好人都可以变成坏人。我多次写信呼吁,但是没有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主持人:在我这儿要问的最后一个问题,经历了八年的给民工的打官司,树立了公众和媒体当中一个周立太的形象,这次周立太起诉,刘朝正胜诉了,又有了一种新的形象,你特别想让人知道的,周立太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自己喜欢好人这个字眼吗? 周立太:我周立太不能用好人的观点来评价,但是周立太不卑鄙,周立太是一个正常人,但是他做了一般律师不愿做的一份事儿。周立太对维护中国劳工的权益不会后悔,第二,我会继续坚持下去,但是我们必须希望整个社会要尊重这个游戏规则,否则周立太就不会打这个官司,坦率地说,继续这样下去,本人就会回家当农民,我不后悔,农民不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