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美年达”内有黑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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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1:01 巷报 | |||||||||
圆圈处为“美年达”中的黑色异物. 对于长春市民李先生的投诉,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表示,可以按一瓶赔三瓶处理,但遭到消费者质疑 巷报记者 婷婷/报道 新买的“美年达”中发现了异物,然而厂家却理直气壮:只要没喝坏就不负什么责
读者投诉 “美年达”内发现异物,厂家只管一赔三 7月7日,长春市民李玉国拿着内含黑色异物的“美年达”来到本报。据他介绍,6月中旬,他在位于长春市通安小区1号楼的晨阳超市购买了3瓶2.5升的饮料,一瓶百事可乐两瓶美年达。喝过两瓶后,李的女儿在准备开启剩下的一瓶美年达时发现里面有一个类似小飞虫样的黑色异物。李先生随即找到超市,超市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只管销售,产品质量问题要找厂家协商,并说可以负责联系厂家。 在李先生的一次次催促下,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质量部的杨成打电话给李先生,说自己是前来处理此事的。看过“异物”美年达后,杨成对李先生作了笔录,并说等向公司领导请示后再决定,随后李先生在笔录上签了字。 事过几天后,杨成再次找到李先生,并告诉他厂家决定就此事按《消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以一赔三。李先生说,当时发现异物后,除了当时心里有点嫌恶外,并没感到什么不适,不过他认为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在处理此事时的态度不积极,他的目的不是想要钱,只希望“百事”能有一个诚恳的态度,认真对待此事。但“百事”明确表示,他们处理此事的方法只能是一赔三,而且句句不离《消法》,双方在谈判时发生分歧。 记者调查 “百事”拿法“撑腰” 在李先生拿着的尚未开封的“美年达”中,记者清楚地看到一个飞虫大小的黑物悬浮其中,从胶瓶的硬度可以感觉到瓶内气压很足,瓶外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样样齐全,外表看不出有开过封的痕迹。 记者随后联系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当时处理此事的质量部杨成表示李先生所说均属实,但美年达中为什么会出现异物他并不知情,由于以前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如果瓶中异物并非人为,公司则会按《消法》中规定的以一赔三进行赔偿。如果消费者喝过饮料后出现不适,可凭医院检查结果找厂家协商。 长春百事可乐公司市场部经理任东波表示,在百事的生产车间不存在质量隐患,所以不排除人为可能,即便是真出现了问题,也会按《消法》中规定处理。 消费者质疑 《消法》不能成为脱责借口 李先生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一个信赖的品牌出现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伤害。他要讨说法的目的并不是为钱,他自己主观上并不想要百事公司的任何赔偿,因为也没发生什么不良后果,只希望他们能妥善处理此事,质量出现问题后能认真查找源头,能把问题原因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简单的以一赔三绝能成为商家逃避公众质量监督的借口。 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家仅仅“一赔三”是否合理,就此事本报今起开通讨论热线0431——5616111,欢迎广大读者拿起电话,发表自己的看法。王振东/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