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严查的九个主要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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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2:28 中国青年报 | |||||||||
金融领域的案件 一、审计报告反映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等涉嫌经济犯罪问题。经查,冯明昌与银行、政府部门个别人员内外勾结,从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骗取巨额贷款,案发时尚有余额25亿余元未还。目前,已对冯明昌等62名涉案人员先后采取了司法措施,其中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佛山市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南海区支行原行长林
二、审计反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巨额固定资产租赁中存在重大违法嫌疑问题。经查,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北京美禾电子有限公司租赁总额9.2亿元固定资产业务过程中,美禾公司偷逃营业税1000余万元,美禾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国安利用增资扩股与上级公司脱钩之机,将巨额国有资产据为己有。目前,蔡等人已被逮捕,对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人员的违纪问题正在调查中。 三、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刘金宝利用职权影响违规发放贷款、谋取私利、涉嫌贪污受贿案件。2003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其问题进行了调查,并于2004年1月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另5名涉嫌犯罪的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中高层管理人员中,有4人被逮捕、1人取保候审。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正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深入进行调查。 电力系统的案件 一、审计报告反映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林孔兴问题。经查,林孔兴在任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涉嫌与其妻王萍共同或单独受贿、贪污100余万元,为亲友非法牟利200万元,以及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2004年1月,林、王二人被移送湖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追缴、扣押违法违纪钱物1000余万元。 二、审计反映鞍山电业局原局长陈忠一问题。经查,陈忠一自1999年以来,擅自将巨额资金借予私营企业主李殿禄累计达3.7亿元,至今有7000余万元未收回;擅自为李提供了78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并从中收受其钱物计30余万元。2003年11月,陈被移送辽宁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目前已追缴赃款6800余万元。 三、审计反映山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问题。经查,1998年至2003年7月,山西省电科院采取用假合同、假发票等手段套取并集体私分国有资产4300余万元。该院原院长陈懋龙,原副院长毛原祺、宋跃红,原财务科科长王建政、原多经科科长王玉琦分别涉嫌贪污、受贿10万元至100余万元不等。2003年11月,陈懋龙等5人被移送山西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已追回违纪资金1600余万元。 四、审计报告反映北京供电公司(原北京供电局)擅自担保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问题。经查,原北京供电局负责人在1993年至1997年间,擅自决定将专款专用的供电贴费6400万元投资威克瑞公司,已无法收回;擅自决定为威克瑞公司提供7.8亿元担保,威克瑞公司现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贷款,北京供电公司等部门承担部分担保责任。1993年以来,原北京供电局负责人和该局副总会计师,违规向中外合资企业贝斯特公司“以存代贷”4000万元、向威克瑞公司借款3000万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其他政府部门的案件 一、审计报告反映国家林业局下属单位问题。监察部对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等4个单位编造、变造林业治沙贷款合同,套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问题已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审计报告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资金建设职工住宅等问题。监察部于2004年5月会同国家审计署组成联合调查组已开展调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相关专题:2003年审计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