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县检察院关押无辜律师210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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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20:36 CCTV《面对面》 | |||||||||
麻广军 人物介绍: 麻广军 50岁 199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2003年8月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羁押210天 2004年3月无罪释放 一年前,内蒙古松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广军为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的被告方担任辩护人,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却被宁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作证罪逮捕。在内蒙古律师协会的积极努力下,近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麻广军无罪释放。 麻广军从“获罪”到获释,在看护所内被整整羁押了210天。 记者:210天,210天都怎么渡过的? 麻广军:这么说,这210天可以说是在一种期盼、等待跟希望中渡过的,期盼着法院能够早日给我开庭,等待着法院能够做出一个公正的裁决,希望法院能够早日还我一个清白,还我一个人身自由。 记者:如果说没有律师协会的介入,会怎么样? 麻广军:我想或许我今天仍还在监狱之中。 记者:现在这种情况普遍吗?在律师行里? 麻广军:有。而且是听说过不算太少。我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例,因为律师妨害作证罪而被涉嫌逮捕被缉押210天。 记者:当律师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会有这样的风险? 麻广军:也曾经想到过有这种风险,但是呢都是在尽量去努力避免防范,但是对于这个案子来讲,我是万万没有想到能够发生到这个结局这个结果,而且我被结210天,我确确实实实实在在是没有想到。 让麻广军入狱210天的案子是发生在2002年年底的一起强奸案,当时,宁城县三座店乡村民赵国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许文生分别于12月16日、18日趁他的聋哑妻子一人在家之机,两次对其实施犯罪。在报案的当天下午,许文生被警察刑事拘留。 12月30日,许文生的儿子许少东找到麻广军,希望他能担任父亲辩护人。 记者:接这种案子收入高吗? 麻广军:不高,这个案子仅仅收了一千块钱。 记者:在此之前你认识过被告吗? 麻广军:我从来不认识,而且也没有听说过这个。 记者:为什么接? 麻广军:因为当时就是我这个人这么多年从职业律师来讲,我就形成了一种性格,越是这种认为冤屈的案子,越是这种使老百姓感到得到法律救助的案子,同时越是认为在某种,这个案子上在某些环节上,存在着有些执法不公现象的,我就要想接,而且就想把它打成名堂,而且形成这么一种风格。 记者:你依据什么来判定,它有可能是一起冤案? 麻广军:因为通过他的二儿子首先拿回来就是他的父亲许文生是80年做的男扎节育手术,而且呢,他儿子又陈述,他父亲就是很早就失去这种性行为能力了。 记者:就是男扎手术并不能说明功能的丧失。 麻广军:通过科学的论证,通过这个医学实践证明,男人做男扎手术之后,超过十年之后,它容易导致男人性功能减退甚至丧失,许文生本人也恰恰提出了,他说我在几年之前,就已经完全丧失了性行为能力了,得的是阴茎萎缩症。 麻广军从许少东那还了解到在案发的当天上午,许文生因为向赵国永催要欠款发生了冲突。同时,许文东还提交了六位村民证明许文生不可能作案的材料。 麻广军接手后,于2003年2月20日在看守所里见到了许文生。 记者:你的委托人当时已经认罪了吗? 麻广军: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已经认罪了。这是当时我还没有接见他的时候,他当时他就哭了,他见到我之后,他说麻律师我是冤枉的。 记者:怎么说是冤枉的呢? 麻广军:他说承认了三次,但是都是违心的,我说为啥说是违心的呢,他说这三次承认,都是在刑警队公安局人员,采用刑讯逼供,在长达二十几个小时之后,心脏病犯了,受刑不过的情况之下,为了保住自己,不得已才承认的。据他自己讲,他挨得嘴巴子就不下100个,当时把他打得就是犯心脏病休克之后,是用一桶凉水把他浇过来的。 记者:那他当时他跟你说这些的时候,你的反映是什么?你相信他说的话吗? 麻广军:我当时并完全没有相信。 在会见许文生后,麻广军便委托许文生的儿子去寻找证据,证明许文生承认的那三次强奸是自己被逼承认的。 记者:你为什么没有亲自去取证呢?而委托他的儿子去取? 麻广军:因为当时我就考虑这一点了,因为作为律师来讲,我就知道这些至关本案翻案最关键的证据,如果我律师亲自去取的话,我就会摊上是不是我参与了做伪证之嫌,所以说我不去参加取证。 记者:你担心有伪证的可能? 麻广军:我担心了。我不仅,就是对于这个医院的,跟那个法庭的我没有担心,我担心这些证人,所说这些证人,如果将来做伪证怎么办?所以我再三强调,我不给你做笔录,你们自己亲自出庭,到法庭上去说明这个问题。我根据他的儿子取的这些证据,我就认为那么宁城县公安局认定许文生犯有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就为他带出了控告申诉书。 记者:是做无罪的辩护吗? 麻广军:不,写了控告申诉书,控告申诉什么内容呢?宁城县公安局的警察包括曹振东跟蔡卫东,特别是蔡卫东,他明知道他自己跟受害人之间有亲属关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你应该回避,你没有回避,而且你参与了侦查,而且还参与了刑讯逼供,而且导致第一次的笔录,就是由于这种行为造成的不真实。 记者:但是你所有的判断,所依据的都是对方儿子提供的? 麻广军:对。 记者:在搜集证据的过程当中,你觉得你的工作都合乎法律程序的吗? 麻广军:那么在这期间我对证据根本一点都没有去搜集,我就仅凭被告人他二儿子给我提供这些证据,我给他写了控告申诉书。 记者:那你这样做不反常? 麻广军:我认为就是认为这种习惯,现在在我们那个地区也就是这样,你看不到任何东西,检察院也不准许你去看,它只能告诉你涉及到涉嫌强奸罪,就是严格意义来讲,它连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都不想给你,你只能到法院调卷的时候,他已经移到法院的时候,才能去看它,咱们没有能力,就是没有办法。 记者:你的意思所有的证据,都不是你去搜集的? 麻广军:就是在这期间,都不是,都不是我搜集的。 在麻广军接手这个案子后,一直都没有机会翻看有关的卷宗,直到2003年4月16日,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麻广军才第一次看到了案卷,并且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 麻广军:在整个卷宗材料里头,竟然看不到宁城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提审许文生的一份笔录,连一个字都没有,那么如果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139条规定,那么就是人民法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案件,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法律上应当必须,这是严格的,那么为啥你询问犯罪嫌疑人呢?那么就是说当你这个犯罪嫌疑人已经进行批准逮捕这一关,你检察院给把的关,认为这些证据来源是否合法,事实是否基本清楚,那么批捕是你批的,你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这样来讲,就是程序上已经是错误的。 记者:这是从理论角度来讲,看到对方的缺陷,但是从你自己本身工作来说,你觉得无可挑剔吗? 麻广军:如果是这个案子来讲,是从这个时候当事人,我是这样考虑的当时,我看了这些材料之后呢,我就预感到这个案子呀,就是宁城县检察院对这个案子不负责任,有渎职行为,当时我就感觉到这个案子肯定要出现一宗很棘手的一个局面,就是宁城县检察院作为办案,就是这个主办检察官,他是个大学文凭毕业,具有十几年检察官工作经验,他对于这么个案子,竟敢这么忽视大意就渎职,可见这个案子背景不小,否则他不敢这么忽视大意,尽管我看到案子里面有这些东西,我才预感到这个案子背后有一些个就是背景存在,否则他敢这么渎职吗? 记者:有什么样的背景?猜测而已? 麻广军:我是凭我的经验,所有的刑事犯罪案子,没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笔录不在检察官的提审,一个都没有,而这个恰恰发生了,而且呢,公安机关没有认定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定了,而且还没有任何证据,他还自己没有去核实,没有取证,这是,不是正常的。 5月22日,宁城县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高金英,张玉兰等几位村民作为证人,出庭为许文生的无罪辩护作证。庭审时,麻广军对被害人的聋哑语翻译者的资质提出质疑,同时要求法院对许文生是否具有性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并当庭起草了鉴定申请书,随后法庭宣布休庭。 记者:你怀疑什么问题呢? 麻广军:这个翻译人员的不具备法定的资质,他不具备这种资质,他怎么去给她担当翻译呢,那么这个小学教小学一年级水平的语文老师,跟教小学三年级数学老师,竟然对一个聋哑进行翻译,而且以他作为一个,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强奸犯罪这么重要的证据,从刑事要件上就不合法,它不具备这种主体资格。就是这个翻译,不够格。 记者:但是作为律师来说,一直到这个过程,你从来没有怀疑过,你的委托人有犯罪的可能吗? 麻广军:我如果说在没有看这个卷宗之前,我对这个委托人他自己说自己没有犯罪,我还持一种怀疑的态度,说如果没有,公安局违法,检察院难道也违法吗?但是当我在法院我阅卷之后,我就产生了一种信念,许文生确实是无罪,他确实是冤枉的,那么通过卷内,就是人民检察院,作为控方是吧?所举的一些证据,证据之间不能形成一个证据体系,就是各证据之间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就是掉链子了,是吧?一环不能扣一环,那时候我就产生了一个信念了,许文生这个案子绝对是错案,是无辜的。 然而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休庭的第二天即5月23日,许少东打电话给麻广军,告诉他自己的哥哥和其他六名证人被检察院抓了. 主持人:你当时反应呢? 麻广军:我当时就楞了,我说,作为一个人民检察院来讲,他如果对证据核实是可以的,如果说他就抓了不放,当时我是绝对不会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人民检察院它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又是监督机关,哪能做出这么样违法的事情来呢。当时我不相信,我说你耐心等待吧,我说今天晚上肯定就会回去的。结果24日晚上也没有回去,晚上他就连夜给我打电话,我就预感到了,我说是检察院院对证人下手了,而且他对证人下手的目的,不仅仅是证人,他要指向于我,当时我就敏感地意识到了。 主持人:为什么? 麻广军:因为从他把高金英已经是两天两宿没放了,而且通过当时我们在开庭当庭时候,我跟公诉人,在开庭互相指证,辩论那种激烈,当时我们是相当激烈的,我是咄咄逼人哪,在法庭上,一环扣着一环哪。于是通过当时的法庭效果来讲,等于说我认为是相当好的,当时检察官公诉方是相当被动的。 主持人:你是这个时候才有这种感觉呢?还是法庭辩论之后,现场你就觉得? 麻广军:没辩论呢,法庭,我要求休庭,金英要求聘请翻译,那些申请之后,我开完庭之后我心里就很自信,我说这个案子现在看起来基本上没啥问题了,我还都这么自信回来的。等到把证人一抓之后,我就预感到了,因为如果说是作为一个正常现象来讲的话,检察院如果不达到某种目的的话,它不可把证人抓住三天三宿不放的。 主持人:理由呢? 麻广军:理由,后来我才知道,说他们在法庭作证是伪证,而且是,最后就说是,这种伪证是我指使的。如果这些证人的证据真要被法庭采纳的话,许文生那就会再开开庭,当庭就要被释放。 主持人:那按你的说法如果法庭那天辩论不是那样精彩,没有那样好的效果,可能就不会激化了,不会有后来做伪证的事。 麻广军:如果这些证人不出庭的话就不会发生这些事情了,但是证人出庭作证了。 主持人:出庭作证是法庭批准的。 麻广军:正是因为如此,法庭批准了他也认为他是在做伪证,他凭感觉,那么就是作为检察官,用感知去证明他作伪证就抓人,是不可想象的。而且恰恰他们就这样做了。 主持人:怎么能证明他们作了伪证呢?有没有提交呢? 麻广军:他们根本就没有作伪证,他也到最后,也没有拿出证据证明来他们是作伪证。那就是凭他们这种特权,对证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他把这些证人抓去之后,都不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场所进行的讯问。都是在看守所里,在羁押的状态之下给他做的讯问,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那么对证人应该进行询问,而不应该是讯问。但是他们从整个做的笔录,从一开始就是讯问。 主持人:两者区别是什么? 麻广军:两者区别就是,询问的话是对证人的方式,而讯问是指针对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方式。 在看守所里,几位证人被迫承认了他们受麻广军的指使,在法庭上做的是“伪证”。几位证人在被关押后24小时内有两人被放回,36小时内又放了两人,证人许少林、高金英一直未放,以包庇罪被刑事拘留。30天后,许少林、高金英被取保候审。 主持人:回来的消息你怎么知道的? 麻广军:那个许绍东又给我打电话,他说麻律师,这五个放回来了。我说放回来什么原因哪?他说他们检查院逼着他们承认,他们出庭作证是伪证,说这个伪证是你指使的。我说他们说了没有?他说那,他就吞吞吐吐了,他说他们说了,有些个材料没让他们看,他们也受不住这种折磨,有的还刑讯逼供,反正是都没看,他咋写的就咋按手印了。我一听,那肯定就是一切都承认了,否则的话能放过他们五个吗?那俩为啥不放呢? 主持人:那俩为什么不放呢? 麻广军:那俩当时没有承认。 主持人:但是七个人最后都认定作了伪证? 麻广军:对。 主持人:七个人都一致认定是由你指使的? 麻广军:对,他在报纸上都登了,在内蒙古法制日报上同时登了。他写的是公安局、检察院,对七名证人采取了措施,而后采取了凌厉的审讯攻势。他说证人就是,拿的是,女的是撒泼撒泪,男的是躺在地下不起。经过了连续20小时的凌厉审讯,七名证人不得不承认他们在法庭上作证,是由律师麻某指使的,这是报纸的内容。 记者:你没有暗示吗? 麻广军:没有。因为我认为这个案子无需暗示。 记者:你的倾向性是很明显的? 麻广军:我让证人出庭作证的目的,可不就是为了证明许文生无罪,或者罪轻,或者没有作案时间,如果他们都一致作证说他有罪,或者罪重的话,第一他们不出庭,另外我也不可能让他出庭,我不等于工作的失职,因为我的责任在那儿呢。 记者:为什么现场不做笔录呢? 麻广军:因为当时我考虑到了这些证人哪,他的文化素质在那儿搁着呢,出现过这种案例呀,刑事案子,法律出庭,给他做笔录了,做完笔录之后,他自己亲自书写了,也签字了,也他念了,他说念的一样,等到法庭的时候,由于就是说吧,某种原因,跟公诉人一出现意见,法庭或者是检察院或者公安局,对证人一实施其它措施,他就说了这个东西律师写的。他没给我念,那不是我写的,签字我没看,这不整个把律师转进去了吗? 记者: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麻广军:如果当时我做了笔录签字的话,其中有两个证人不识字,不会写字,他们一反嘴,说是我律师亲自写的,没让我看,没让他们看,我不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我选择了我不做任何笔录,让证人自己亲自出庭,来验证你自己所写的是否是真实的。 记者:你那个时候就估计到会有今天这样的后果? 麻广军:我没有估计今天的后果,但是我担心证人万一做伪证,将来会出现问题的,因为这样案子我们法律每年开会,就是律师一年开会,也都会讲这个问题,而且通过全国各地的案例,通过律师上也都反映出这个问题。 在获得麻广军做伪证的证据后, 宁城县公安局的两名警察到麻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去调查麻广军个人的情况。 主持人:那你知道这个消息以后你的反映呢? 麻广军:通过种种迹象表明,宁城县检察院现在这目的不是对证人,而是对我下手,我说已经对我进行调查了。 主持人:不至于吧? 麻广军:这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第一,他就是片面地估计了律师协会这块儿的力量,将来能对我支持。他认为你一个麻广军,你再有本事、再出名,有这么多证人,说假的我让它变成真的,这类案子太多了,你麻广军有天大的本事,你也翻不出公检法这个手心去,其一。其二,我把麻广军拿下之后,赤峰市不会有第二个律师敢出来为许文生辩护的,这样许文生案子就是冤的,通过他们这个暗箱操作,许文生没罪也定有罪,你也翻不了。 主持人:那许文生案对他们来说有那么重要吗? 麻广军:很重要。按照我们国家现在对于冤假错案追究制,那么你蔡卫东,又是受害人的亲属,你又亲自参与了审讯,而且又进行刑讯逼供。而作为检察院来讲,在开庭我就提这个问题来了,你作为主审检察官,你竟然没有履行职责,对被告人没有进行一次提审,那么你主诉检察官的职责干啥去了。更严格意义来讲,主诉检察官往上审批报批捕的时候,还有科长,还有主管的副检察长呢,他们都干什么去了。这么一来,作为公安局来讲,侦察员侦查的时候如果有问题,那么作为上级的中队长、大队长干啥去了,还有一个预审环节呢。侦察员侦查完之后不是交到预审去了吗,预审认为有罪之后才能报批捕呢,预审又干什么去了。 主持人:你的意思是因为你能力太强激怒了对方? 麻广军:我并不是因为太强,而是这个案子本身他就没有罪,咱们的证据太充分了,他的证据根本就不能认为有罪。他一感到这个案子的后来将来,如果真要没罪的话,这么多人都会跟他受到牵连的。 2003年6月,宁城县检察院签发了批捕令,决定对麻广军实施逮捕。而这时,麻广军正在北京办事,躲过了警察的抓捕。 主持人:事先有预料吗? 麻广军:我事先没有预料,我没想他会直接批捕我,我认为他充其量把我叫去问问,或者哪怕拘留我几天谈情况。我没想到他直接对我批捕。 主持人:以前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吗? 麻广军:没有,从来没有。翻开中国律师史,就是从1998年以来吧,这么多年,就是近六年来,新的诉讼法颁布,近七年,律师就是涉嫌妨害作伪证应该受到追诉的,也没有一个人是没等什么直接批捕的。也没有一个当被告人还没有定罪的时候,就把律师抓起来关几个月开庭的,我这个例子就开了全国之最。 主持人:那如果说你回去呢,当时回去呢。 麻广军:我当时回去我直接就进去了,我就没有利用我自己掌握的材料,去进行申诉、控告,要求上机机关对我问题进行核实,我就没有这种机会了,我就没有这种机会了,没人替我去跑。 躲过了逮捕的麻广军不敢回家,在北京写了申述材料,向律师协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反映了证人被刑讯逼供,从而导致自己面临被抓捕的处境。 主持人:你怎么可以说他们是刑讯逼供拿到的证言呢? 麻广军:那么因为这些证人被放之后,这些证人都亲笔写了,控告宁城县检察院公安局的材料,亲笔信,就是他们在里面怎么样逼的,用怎么一种方式、方法、多少小时,他们自己亲自写的,控告材料。而且在这期间,我没抓期间,内蒙古法制日报的记者纪中杰同志,红山晚报的张广建,内蒙古晨报的记者陈玉春、跟邵杰,他们在我没被抓之前都亲自,他们三个报的记者亲自去采访过证人,他们都有录音。那么证人对这些记者都完全说了,就是怎么刑讯逼供、怎么取证。 主持人:那记者去跟你有关系吗? 麻广军:记者去跟我没有关系,因为我在赤峰地区我是一个比较有影响的律师。那么当他们听说这个情况之后,他们也是抓新闻、挺惊讶,说咱们要是查一下这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那么这样这些记者,怕一个记者出问题,他们三个报联合去的,这个事情我都不知道。 主持人:那这个过程,努力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停止的可能?事情不再往更严重的后果发展? 麻广军:不但没有停止,而且越加加速了宁城县检察院非要把我抓起来的决心。 主持人:你自己当时的估计呢? 麻广军:我当时有这种感觉吧,就是说明知道那儿是陷阱,逼着我也得往里跳,明知道是检察院,设的是一个圈套,我也得往里钻,因为我得维护我自己的尊严,因为我是一个律师,我不能当在逃犯罪。 为了找到许文生无罪的证据,躲避了两个多月的麻广军带着妻子决定去东北调查,希望能找到给原告做翻译的老师,以便获得第一手的材料。 主持人:取证你应该到检察院去说,应该到公安局啊? 麻广军:不,我因为是给许文生代理而引起的,许文生这个案子如果没有罪,我必然没有罪。许文生有罪我也没罪的,但是那种情况下谁替我说理,谁给我争辩。律师协会当时出面都是一种苍白无力的,我惟一突破点就是这个哑巴翻译的资质是否合格。 主持人:但是当时的当务之急不是翻译的资质,应该是有没有作伪证,你有没有指使。 麻广军:但当时在那种情况下,我写了那么多材料,检察院就说,已经没有用了在那个时候我预感到,与虎谋皮是徒劳的。 麻广军在见到为受害人做聋哑语翻译的老师后,获得了证明赵国永虚假报案的证据。 就在麻广军收集证据的时候,有人暗中给公安局打了电话,报告了麻广军的行踪。接到报案后,警察很快赶到现场以妨害作证罪逮捕了麻广军。 麻广军被抓后,被关在宁城县看守所里.开始了他210天的羁押生活。 主持人:你在看守所里大概做了什么? 麻广军:我在看守所里受到的待遇是很不公正的,我的一言一行每天都受到监视。每天屋都有监控,每天的监控器黑天白夜都是对着我自己的。另外同时,我在那里面,因为我是下乡知青啊,我下乡的时候得了风湿性关节炎,我的病是很厉害的,在里面得了冠心病。我住的那个屋子,暖气都不热,晚上睡觉腿抽筋啊。我铺两个褥子都不允许的,只能铺一个薄褥子,我家里给我送的棉衣服不许我穿。 主持人:这个时候你对于自己作伪证的看法有改变吗? 麻广军:没有改变,我始终认为我是无罪的。而且我那时候也相信,许文生也是无罪的,证人更是无辜的,我有这种坚信。 主持人:你当时来说你自己怎么考虑呢,事已至此。 麻广军:我相信法律,尽管在宁城这个小地区来讲,在某些程度、某些地区上存在着这种司法腐败不公的现象,但是我相信,你宁城这块乌云是永远遮不住太阳的,这是我跟检察人员提审我的时候我说的。 主持人:那你没有进去的时候在外面做出那么多努力都是徒劳的,进去以后还能翻过来吗? 麻广军:我认为我并不是徒劳的,各级律协,司法行政机关都知道我的事了,我一进去之后,肯定我家属回家就得告诉麻广军进去了,这样各级律协就引起高度重视,我这些材料都已经提前搁好了。 主持人:但是你并没有阻止他们抓你进去啊,你还是进去了? 麻广军:我并不是想阻止,我当时说有一半我是自愿走进去的。因为这个案子,如果我不进去,洗清不了我自己的不白之冤哪,没事你为啥不敢来啊,只有进去了,才能证实我是无辜的。 主持人:当时在监狱里你了解这个案子的进展吗? 麻广军:当时许文生在监狱呢,而且他当时已经,当时被羁押的时候他已经被羁押了八个月了。 主持人:正常的应该是多少? 麻广军:正常的应该是七个月结案,但是这个案子导致两次发回重审,就是是很不正常的。 主持人:你当时还关心这个案子的进展吗? 麻广军:关心,我时刻都在关心着。 主持人:你通过什么途径呢? 麻广军:我没有途径,但是我通过在押犯人之间,他们互相都有一个号嘛。通过就是犯人互相放风,通过有时候从他那个号里转过来的,就说这种情况。而且让我最巧的事,我被抓进去第20天的时候,我出去要往家写一封信,正好碰着许文生到外面拿一个法院重审判决书回来,我们俩碰上,他一瞅我,他说麻律师你咋在这里边呢?我说我真是有点儿苦笑,我说还不是因为你嘛。他说因为我你咋怎么进来了呢,这个时候看守就不让了,我说你才拿到这个判决书发回重审,他说那可不。我说老许,你要打到底,你要坚信,你这个案子是无辜。 得知麻广军入狱的消息后,内蒙古律师协会派了两名律师前往宁城,准备为麻广军辩护,在宁城看守所,麻广军见到了这两名律师。 主持人:那当两位律师坐在您对面的时候,他的位置应该是你原来坐的。 麻广军:对,我当时很悲伤,我哭了,真的哭了。那么我作为许文生的辩护人,在头半年之前,我是在外边会见许文生,希望给他做无罪辩护,为他申冤。没想到半年之后,我坐到了许文生的位置上,由自治区律协派了两个律师在我为在做无罪辩护的努力,我由辩护人变成了被告人,这种心情让人无法接受啊,但是面对现实,你必须得接受。 主持人:有没有后悔接许文生这个案子? 麻广军:没有,我到现在也不后悔,尽管我受了210天的苦,我从来没感到后悔过,我认为这是对我一次磨难、这是对我的一次考验。 主持人:如果说没有律师协会的介入结果可能会不一样? 麻广军:他就是不一样,我也总归有个出头之日,因为我的最高刑是三年,我也相信这案子它不可能判我,我有这么坚定的信心。 主持人:凭什么? 麻广军:因为我相信在法院肯定是,必须要开庭审理,尽管在宁城地区也好,这个执法环境是那么恶劣,那么宁城县检察院这么可以胆大妄为、为所欲为的对证人进行刑讯逼供,对我进行无辜追诉,但是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庭。因为法庭它代表的是国家的意志,它代表不是某个人、某个部门、某个领导的意志。法庭代表的是国家的法律跟尊严,它绝对不是代表某个领导的面子。法庭代表的是国家的司法和公正,它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律肆意践踏、草菅人命,我坚信法律,它会给我一个公道的。 主持人:但是冤假错案也是客观存在的。 麻广军:但是在我身上,我认为,我有这么强大的后盾,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不仅仅是我麻广军一个人问题,它所涉及到的是一个律师的职业环境问题,它所涉及到的是一个律师在正当、合法地履行律师职责的时候,他的合法权益应不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主持人:你进去的时候法律已经存在了? 麻广军:我进去的时候法制存在,是因为某些现象,某些腐败现象,它想达到某种目的。那么当这个律师协会介入的时候,当各界媒体都介入的时候,这个案子就要真相大白了,盖子永远是捂不住的。它宁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司法腐败不能够标志着上一级的司法腐败,它一个地方的司法不公正,不标志着赤峰地区,不能标志着上边都是司法不公正的。 2004年3月10日,麻广军涉嫌妨害作证案在宁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内蒙古律师协会委派律师出庭为麻广军进行无罪辩护。 专程从赤峰市各个旗县区赶来的近百名执业律师、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代表及各界人士使能容纳两百余人的宁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变得拥挤不堪,就连后排过道处都站满了旁听者。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7个小时,双方就麻广军是否犯罪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主持人:焦点是什么呢?庭审? 麻广军:我的行为是正当合法的行为还是一种犯罪行为?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主持人:到底有没有作伪证?或者说有没有唆使别人做伪证? 麻广军:没有,根本就没有,我也不可能做,我也没必要去那么做。我是一位律师,我十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了。我知道法律的严肃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借口去作伪证。因为作为一名律师,从来不支持谎言,法律不支持谎言。而我自己呢?我能把我的自己事业前途,跟我的人生性命作为赌注吗?我不值得,我也没有必要啊。那么当某一个人做出某种牺牲的时候,他必然得有一种利益驱动。那么在许文生案子上,我收了仅仅一千块钱,我连一顿饭都没吃,连车费有时候都是我垫的,没有这种利益驱动,我为什么要为他冒这种大风险,我置我自己的事业,我自己的妻子、孩子于不顾,严格意义来讲,我都置我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我有那么必要吗? 主持人:你的意思对你的指控都是无稽之谈? 麻广军:都是无稽之谈,而且那都是纯是诬告、陷害、捏造的。宁城县检察院通过一种刑讯,变相刑讯逼供,通过一种欺骗引诱的手段获得的证据,来作为给我定罪的一种所谓的证据。 主持人:那最后给你的结论是什么? 麻广军:无罪释放,没有证据证明麻广军主观上有作伪证的故意。同时麻广军客观上也没有作伪证的行为,判决书上完全能够体现出来。 主持人:你的无罪释放是不是也是一种权力干预的结果? 麻广军:那么我的无罪释放就标志着我的基本人权已经得到法律的基本保护了。那么我们可以想象一下,那么在我国这种社会制度之下,我们是大陆法系,公检法司三级管,司就标志着司法局,我们律师归司法局领导。律师是弱势群体,那么从现在,从全国各地,历年来发生的案件,律师就是屡屡遭追诉情况来讲,往往就是公检法三机关都处于一种居高临下的状态来对待律师。特别有些时候对于律师根本就不屑一顾,你辩你的,我判我的,你在那儿争你的,我抓我的,照抓不误。那么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那么特别是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1998年,咱们中国大地掀起了一种追诉律师的狂潮。1998年一年,三百多律师被追诉。 主持人:那么多的律师被追诉,都是因为误会吗,都是因为偏见吗? 麻广军:很多,可以讲,其中90%以上律师都是无辜的,特别我这个案子讲,被告本身都是无罪的,案子都是子虚乌有的,那么证人何罪之有,我作为辩护人何罪之有。而且更为可笑的是,当所谓的被告人还没有判处有罪的时候,我这个辩护人,当律师的,都被押了半年了,都到法庭上接受审判了。那么我记得有一句古话,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皮哪有毛,许文生被告的案子还没有审结,还没罪呢,我律师都有罪了,都抓了半年,都开庭审判了。那么这种现象谁能相信这是真的,但是恰恰在我身上就发生了,而且关了我七个月之久。 主持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是因为制度的问题,还是自身工作中也有缺陷? 麻广军:首先我认为这种事情发生,首先来讲是一种制度的问题,那么这里面就是涉及到一种国家的公权的问题,而当这种公权失去制约的时候,当这种公权滥用的时候,那么导致最终结果是什么?宪法跟法律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能得到保护。这种权利滥用的问题,就是检察院这种权利过大,没有任何人去制约,这种行为没有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制约跟约束。因为要想推翻公安局检察院用几个月的时间,甚至用一年的时间,来形成一个证据链条,你不拿出充分的证据来你很难推翻。而要想推翻他你必须取得一定的证据,让证人出庭,而在这种情况之下必然你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主持人:我很好奇,就是你已经做了十多年的律师了,为什么从一开始收集证据的时候你会有那么多戒心,但是即便是有了那么多戒心的时候为什么你还会出现这样一个后果? 麻广军:因为纵观全国,就是这么多涉嫌律师妨害作证,没有一例像我这个案子发生,证人自己出庭作证情况之后,写了保证书之后,还要把证人抓住之后,逼着证人说是全是我说的。 主持人:你表现得很有心计,为什么呢?是因为这个事情确实需要这么做呢,还是现实逼迫你们这样呢? 麻广军:而且现在这个环境逼着我们必须这么谨慎,我就这么谨慎我还关了七个月呢,如果那个案子我当时我要亲自做了调查笔录的话,我想我跳到黄河都洗不清。 主持人:问题出在哪儿呢,为什么会这样呢? 麻广军:问题就出在,根源就是许文生案子,一开始报案就是假案,公安机关跟检察机关一开始就把这个案子办成一起错案了,他们要错上加错,为了维护他们的尊严,为了维护他们办的这种错案,所以他们不惜一切代价。 目前,经过500天牢狱之灾的许文生也已经被宣判无罪释放。麻广军经过210天的羁押生活后,得了糖尿病,每天都要注射两针胰岛素。 主持人:你还会有别的行动吗? 麻广军:那么现在我治病之后马上我要开始要求赔偿,因为我必须要求得到我应该得到的东西,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不在乎钱多与少,而要在乎我这种权利的实现,我要求法律给我的东西我必须要实现它。 主持人:但是你担不担心出现你不希望的结果呢? 麻广军:我不担心,我认为那种担心的结果永远不会出现的,但是我有一个很大的担心,就是将来我在赤峰地区的律师执业过程中,或许我的执业会更加艰难,我更会被人家所瞩目,哪怕一些细小的问题,所以就要求我,如果要是继续执业的话,我必须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主持人:你会有改行的可能吗?放弃律师这个行业? 麻广军:没有。我刚才说过,在当前我们国家这种体制下,在当前我们国家这种社会环境之下,那么公权利,在我们国家是一种国家机器。与这种公权利,特别是与这种滥用权利进行抗衡的,惟一一道屏障就是这种律师制度。他如果要是再软下去,如果他再不履行职责的话,那么将来最终危及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在某一个地区而言,如果某一个地区律师的这个权益得不到保护,律师这个正当执业合法行为受到阻碍的话,那么我相信这个地区的执法环境是十分恶劣的。 主持人:你们怎么面对呢? 麻广军:如果从我们国家整体来讲,它维护的是社会上每一个希望得到法律救助的人的利益了。你对这一个人可能要不履行你的职责,不维护你的权益,那么下一个还要这样。一个律师这样做,两个这样做,如果都要这么做呢,这不就不得了吗,最终影响的还是我们的法律制度,而最终导致司法公正不能充分体现,律师制度不等于形同虚设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