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井喷案:法庭正对职务最高的吴华进行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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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5: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万州7月14日电 (记者 邹辉) 目前法庭正在对六名被告人中职务最高的吴华进行法庭调查。 被告人吴华,男,生于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汉族,四川省邻水县人,大学文化,系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和井控总监,应急指挥中心主任。二00四年一月二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开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一月十五日经开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华身为企业管理人员,在直接指挥抢险作业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事故扩大,对事故扩大导致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 相关专题:重庆开县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