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对超限超载车辆收取卸载费及保管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6:02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7月18日电(崔彪、栗萍萍)据湖南省交通厅介绍,根据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从8月1日起,湖南省将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货物卸载收取卸载费及保管费。 湖南省物价局出台的文件称,凡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在交通、公安部门指定的卸载场地卸载货物,卸载可由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实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货物保管服务的,由当事人支付卸载费和保管费。卸装费收费标准为下卸费、上装费每吨8元。此外,交通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