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中华青春偶像”评选投票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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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8:35 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组委会办公室 | |||||||||
“我心目中的中华青春偶像” ——青少年最喜爱的青年时代人物投票评选活动 投票办法
一、投票须知 1.中华青春偶像投票评选消息将在核心支持媒体发布,同时在中青网、新浪网、21CN和南方网等核心支持网站设置投票网页,登载中华青春偶像提名人选简介。 2.投票人可以在提名人选中选择自己心目中的中华青春偶像,也可以另选自己喜爱的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的其他人选,人数不限。 3.投票方式可以采取填写投票卡邮寄或传真回组委会办公室,也可以直接登录核心支持网站投票,同一身份证只可投票一次。 二、投票资格 年龄从14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青少年(含港、澳、台地区),均可参加投票。 三、投票时间 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7月30日 四、投票方式 1.投票卡投票 填写媒体公布或组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投票卡(投票卡可以复制)参加投票评选,投票人用圆珠笔或钢笔在投票卡上填写自己心目中的青春偶像名字,并将本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单位、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填写清楚,然后将投票卡剪下,于2004年7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用邮寄或传真回组委会办公室。 邮寄方式,可将填写好的投票卡寄至:广州市东山区寺贝通津l号大院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组委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10080。 传真方式,可将填写好的投票卡传真到组委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20-87786223。 2.网上投票 登录核心支持网站(中青网、新浪网、21CN、南方网)进行投票,具体方法见详细投票说明。 五、投票统计 1.对邮寄或传真收到的投票卡,组委会办公室将设专人对投票卡进行登记、审验,筛选出有效投票卡进行统计。 2.对网上投票,组委会办公室将设专人每天根据核心支持网站提供的有效投票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3.8月初,组委会办公室将统一汇总以上所有有效投票卡数据后,公布结果。 4.投票统计过程将由广东省公证处进行公证。 六、奖励办法 1.投票评选活动将在热心参与者中以公开抽奖的方式抽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0名。 2.奖品设置:一等奖每人奖励笔记本电脑一台,二等奖每人奖励手机一部,三等奖每人奖励文化周纪念品一份。 3.获奖名单将在核心支持媒体和网站公布。 “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 组委会办公室 2004年7月 “我心目中的中华青春偶像” 投 票 卡填写说明: 1.评选条件:从18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5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华人、华侨。 2.请将符合评选条件的自己心目中的中华青春偶像填入投票卡,人数不限。(投票详细规则及提名参考人选情况登陆中青网、新浪网、21CN和南方网等核心支持网站设置的网页) 3.投票人请用圆珠笔或钢笔在投票卡上填写自己心目中的青春偶像名字,并将本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单位、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填写清楚,然后将投票卡剪下,于2004年7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用邮寄或传真回组委会办公室。 邮寄方式,可将填写好的投票卡寄至:广州市东山区寺贝通津l号大院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组委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10080。 传真方式,可将填写好的投票卡传真到组委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20-87786223。 相关专题:青春偶像评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