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府特殊雇员可拿50万年薪 聘期结束自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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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5:20 新华网江苏频道 | |||||||||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7月23日电 拿着年薪10万或50万元这种市场上极具竞争力的薪水,干的是政府公务员的事情;聘期结束后,自己找工作。记者昨天从江苏省人事厅获悉,年内江苏有望出台特殊职位政府雇员制,下个月,调研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政府雇员制,或称为政府特聘人员,是目前国内各级政府新推出的一种用人形式,但是,由于《公务员法》要到今年4季度才出台,现在一些地区的政府雇员显得缺乏法律依
政府雇员最吸引人的是“高薪”。据了解,吉林招聘高级政府雇员,年薪近20万元,珠海市政府雇员年薪最高超过10万元,无锡7个“特岗”年薪最高达50万。政府雇员告别了公务员“终身制”,雇员在聘期内,享受政府优厚待遇,聘期结束后,雇用关系自然解除,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只有在有重大项目、工程等情况下,政府才雇佣一些专业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不是任何特殊的职位都要实行雇员制。”刘处长介绍,“比如说,江苏造长江三桥、四桥时,可以雇佣总工程师、监理等人员。而平时的事务,完全没有必要实行政府雇员制,因为省政府设有经济参事、政策研究室,各市、县都有法律顾问。” 就目前一些地区实行的政府雇员制,刘处长认为,“很多问题需要规范。雇员和政府的部门领导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双方理念发生冲突时,怎样磨合关系?雇员和其他专业性的人才如何协调工作?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待于今年人大即将通过的《公务员法》的出台。” 政府雇员制是一种挑战性的用人机制,在国外,政府雇员占到政府工作人员4成,目前,政府雇员制在中国的一些地区已渐成趋势。 作者: 刘字荣 苏新溪 来源: 人民网 相关专题:我国部分地区推行政府雇员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