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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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6:00 人民网 | |||||||||
人民网成都2004年7月23日电 记者刘裕国报道:7月23日上午,四川中江县元兴乡火花村13社村民胡进祥在到德阳市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户口迁移处办理一家三口的德阳城市户口。在审查完相关资料后,办理员小倪当场给胡进祥办好了准迁手续,并收取了他4元钱的工本费。拿着准迁证,胡进祥乐得合不拢嘴:“出来打工十多年,如今我的身份证、户口簿都是城里的,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做城市人了!”
四川省围绕户籍管理制度进行的改革已届10年,其中,四川省公安厅于2002年11月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和2003年3月发出的《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均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传统的农业、非农业户口,居民统一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并按居住区域划分为城镇、农村居民,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在城市拥有合法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农村居民可转变为城镇居民。对按揭购房,房产证被抵押或未办理的,只要已实际入住,可办理落户手续。对因城市建设需要,已无土地的农村居民,要直接登记为城镇居民。各地可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将人均耕地较少的“城中村”农村居民登记为城镇居民,并依法保护其应有的合法权益。这些举措,推动了户籍管理制度的变革。来自四川省公安厅的数据显示,自1994年四川省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来,先后解决了300余万人在城市、城镇落户的问题,其中,到各类城市落户129万人,到城镇落户173万人。户籍管理制度的变革,有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加快了四川城镇化建设进程。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科技城建设步伐和城市化进程,绵阳市将城区内人均耕地低于0.3亩,村民收入基本上不依靠农业的近郊村、社划为“村改居”范围,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基础上,分别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村组常住户口的村民,一律由原农村居民农业户口就地转为城市非农业户口,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参军、就业、子女入学等与城市居民一视仁。 2002年9月在涪城区城郊乡三里村成功进行试点后,迅速在绵阳城区5个园区37个村、192个社得以推广,并在社区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和社区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截至今年3月,完成户口簿、身份证发放工作,目前涉及2万余户居民房屋的产权登记办证工作已全面进入了申请、登记和发证阶段。去年,德阳市公安局出台了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落户政策,规定进城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处(指拥有房屋产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并实际居住)、有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只需交纳4元钱的工本费就可以办理德阳市城市户口。刚买了一套二手房的中江县古店乡群英村9社村民刘用忠听说后,立马前来办理了入德阳市的户口迁移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