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豪周祖豹被害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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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5:10 深圳晚报 | |||||||||
新华社杭州7月23日专电(张和平吴智勇)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一审宣判浙江省乐清亿万富豪周祖豹遇害案及附带民事诉讼案。法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杨金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伟坚、屠金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加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存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朱智金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5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玉薇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窝藏罪判处杨瑶信有期徒刑3年;同时还对
2003年2月12日,杨金富、朱智金、余存军等雇人开车,在浙江省乐清市蒲歧镇北门村周祖豹的家门口,先后用14刀将周祖豹捅倒在血泊里,朱智金在杀害周祖豹的犯罪中也起到了主要作用。林玉薇不仅有窝藏的犯罪行为,且有进行踩点、查探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属从犯。杨瑶信明知杨金富系逃犯,仍应其要求,为其提供资助,构成窝藏罪,故法庭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作者:张和平吴智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