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林权到户青山永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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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21:10 新华网 |
图文:林权到户青山永驻(2) 7月24日 林权到户青山永驻 7月22日,林业工作人员(左一)在建阳市麻沙镇重历村向村民宣传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的福建省,森林覆盖率63%,有林地面积750多万公顷,9成左右山林属集体所有,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2003年,福建率先在全国大力推行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的林权制度改革,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以确保林业资源的永续利用。 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