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偷税近三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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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05: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专案组结束了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常州鹰联钢铁有限公司、常州市三友轧辊厂等3家企业的专案检查,并延伸检查了7家物资回收企业。经过历时两个多月的调账检查、实地调查和异地协查,基本查清了涉案企业的涉税违法问题,认定江苏铁本公司等3家企业偷税2.94亿元。目前,本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前身为常州市铁本铸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国芳;常州鹰联钢铁有限公司2003年5月正式投产,为铁本公司生产供应铁水,法定代表人为戴国芳;常州市三友轧辊厂法定代表人为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锡清,主要原材料来自于铁本公司,进行再加工。 经查,2001年至2003年,铁本公司采取编造废旧物资过磅单、入库单、物资回收公司废旧物资收购过磅单以及虚拟废旧物资供货人等手段,从常州、武进的7家物资回收公司取得虚开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373份,偷增值税1.11亿元;采用隐瞒销售收入偷增值税1022.1万元;利用多列支成本,偷企业所得税1.27亿元。同时查明偷地方税608.08万元。 同期,常州鹰联钢铁有限公司通过少报产量、伪造账簿凭证等手段隐瞒销售收入,偷增值税3477.8万元。常州市三友轧辊厂采取隐瞒销售收入,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共446.6万元。 今年4月,在国务院调查组发现江苏铁本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在有关部门和当地税务机关的配合下,对江苏铁本公司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常州鹰联钢铁有限公司、常州市三友轧辊厂等3家企业进行了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将16名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25日 第二版) 相关专题:2003年审计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