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杂志与新浪联合推出系列人物访谈:彭真之子傅洋今日15时作客新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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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17:32 《人物》杂志 | |||||||||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彭真之子、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傅洋 彭真夫妇和子女(后排右起傅彦、傅锐、傅洋、傅亮) 7月28日,《人物》杂志与新浪联合推出“人物访谈”栏目,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彭真之子、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傅洋受邀成为该栏目的第一位嘉宾。当天下午15点到16点,傅洋将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对话,对话内容涉及傅洋的父亲--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彭真同志的生平轶事,以及对中国法制的建设与发展进行阐述。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参与对话。
彭真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他长期领导、主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1954年,他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工作,又领导了刑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在“文化大革命”中,身陷囹圄期间,他对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三个多月就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部重要法律。1980年,他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直接主持了宪法修改工作。1979年以来,他领导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国家机构、民事、刑事、诉讼程序、经济、涉外等方面的基本的重要的法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傅洋是彭真(原名傅懋恭)同志的四子。彭真在1979年恢复工作以后,殚精竭虑于中国的法制重建工作,曾经做出了三个月时间主持制定七部基本法的骄人业绩。在他的几个子女中,只有傅洋自1979年以来一直从事着法律工作,他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了9年,现在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和全国知名的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这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父亲的精神血脉。 新中国的法制事业可以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解放初期,1954年宪法的制定保障了建国初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阶段是“文革”期间,“公检法”被“砸烂”,整个中国进入法制的真空期;第三阶段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1979年开始重新修订宪法并重建其他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的法制建设走上了快车道;第四阶段是十六大以后,中国的法制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注入了人性化的新思想,标志着中国的法制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并与世界接轨。 在这四个阶段中,彭真同志亲身经历了前面的三个阶段,而傅洋25年的法律生涯则直接与后两个阶段相联系。可以说,父子两代人伴随了新中国法制一波三折进程的全过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