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阆中越狱案爆丑闻:服刑“局长”外出嫖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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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5: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四川阆中市第二看守所大门紧闭 新闻导言 阆中“6·6”脱逃事件发生后,4名脱逃人员已有3人落网;阆中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彭壮言、民警宋传双、侯元政、徐华四人被立案侦查,并将接受审判;阆中市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记大过的处分。至此,此事件涉案人员的命运基本尘埃落定。事隔一个多月后,翻开厚厚的卷宗,我们惊异地发现,这起震惊各界的脱逃事件背后竟隐藏 脱逃事件·丑闻一 解决干警奖金 犯人出所卖酒 阆中是国家级贫困县级市,地方财力历来吃紧,虽然第二看守所是特殊的“二级核算”单位,财政对特殊单位也有政策上的倾斜,但是捉襟见肘的日子还是不断。根据审计情况来看,财政对看守所的投入,每年虽能基本保住第二看守所的正常运转,但干警政策性的福利奖金却得不到保障。如何稳定干警的情绪,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是摆在历任所长面前的一个头痛问题。 1999年,第二看守所根据上级“看守所要搞生产,以弥补资金不足”的要求,自办了酿酒作坊,利用留所人员的富余劳动力从事白酒酿造。酒生产出来了,销售又是一个问题,总不能叫警察穿着警服去沿街兜售吧?前任所长不得已,只好利用在押人员这一资源,规定留所服刑人员可以在警察的陪同下外出销酒,每天任务15公斤(后来增到25公斤)。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后任所长彭壮言。犯人出所卖酒,虽解决了干警的政策性福利和奖金,但也成了事故频发的祸水,因在押人员出所卖酒而引发的一些现象令人匪夷所思。 脱逃事件·丑闻二 完成销酒任务 犯人按摩院嫖娼 2002年3月9日下午,一按摩院吵吵嚷嚷,行人驻足看稀奇。原来,治安大队现场抓获了一意欲嫖娼的老头,经现场询问,这老头原是阆中市交通局副局长倪某,因受贿罪于1997年判刑8年后留所服刑。这天,他在看守所民警的陪同下外出销酒,任务完成后,本想在按摩院“轻松”一下,不料却被现场抓住。服刑犯在外嫖娼成为当地市民茶余饭后的笑谈。 2002年12月8日,在阆中一条通往乡村的公路上,一辆警车警笛长鸣,呼啸而过。这是第二看守所在抓捕因出所销酒而脱管的向天志。原来,向出所销酒时,借故把陪同的警察支走,乘机收购了彩电等物孝敬父母,并借机与妻子温存一番。看守所干警发现向失踪后,经多方寻找,最后在其家里把他抓住。 已58岁的干警余某,临近退休时,因疏忽大意而被行政记大过。原来,2003年2月25日,余某带上劳教人员蒲某外出销酒,时值中午,蒲声称要去车站接其姐姐,得到余某允许。可余某在候车室等了近两个小时,却未见蒲的踪影,余某预感不对劲,匆忙去车站寻找,可车站内的人摩肩接踵,哪里还有蒲的身影,余某方知上当。至今,蒲某仍未抓获归案。 脱逃事件·丑闻三 卖酒业绩佳 “局长”火锅店团年 2004年元月10日晚,当地一家档次较高的火锅店,正被拜年、吃团年饭的喜庆笼罩。突然,从楼下冲进两名警察,将这家酒店正在吃拜年饭的一人带走,打破了酒店的喜庆。 被带走的程某是原阆中市林业局局长。2003年程因受贿罪被判刑5年。按条例规定,程被判刑后应被立即劳改,但由于程长期在阆中多个要害部门作过领导,是看守所销售白酒的难得“人才”,经上级批准,便留所服刑。程不遗余力地为看守所销售过数量可观的白酒,但未按看守所规定外出耍过一天。春节前,程的哥哥提出要接弟弟在酒店吃一顿团年饭,所长彭壮言考虑到程为看守所作出的特殊“贡献”,便破例同意了。谁知,吃团年饭是假,程的旧部和以前的同事向其拜年是真。当拜年酒正酣时,旁桌的人打电话给阆中市委领导反映了此事。市委责令查处,这才吓坏了看守所干警,于是,便出现了干警冲进火锅店抓走人犯的喜剧场面。 脱逃事件·现场目击 文庙戒备森严 武警荷枪实弹 6月6日17:20,阆中古城发生了震惊全国的“6·6袭警脱逃”事件,50天过去了,这里发生了什么变化呢?7月26日,记者再次赶到阆中采访时,古城骄阳似火,十分闷热。下午5时20分,来到原阆中市第二看守所门口,这里已变得非常冷清,原来大门口悬挂的3块牌子只剩下“阆中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字样的木牌了。一位行人见记者拍照,便凑上前来悄声问道:“你知不知道看守所里原来的4个警察将要在下月几号开庭审判?” 只见被脱逃歹徒砸烂的木门已修复好了,但愿这两块白色的木板能给渎职警察留下深刻的教训。据了解,脱逃事件发生后次日,阆中市第二看守所便合并到了阆中市看守所,关押在这里的已决人犯全部转送到劳改监狱。这里便成了治安拘留所。 在阆中古城区内有一座文庙,阆中看守所就设在文庙里。据当地人说,阆中古城开发将要恢复文庙,看来,这个看守所也快结束它的使命了。记者登上看守所对面的一座高楼,可以清楚地俯瞰到文庙里戒备森严,时不时有荷枪实弹的武警战士在警戒区内走动。文庙前面是一座碉堡,上面也有一名武警战士在来回走动,见记者在对面楼上拍照,这位武警十分警惕地盯着记者直到“嫌疑人”离开。 脱逃事件·市民声音 阆中看守所不出事才奇怪 上述丑闻阆中市老百姓大都人所共知,但还有些事例人们就不完全清楚了。如个别干警带犯人外出销酒时,与犯人同娱同醉,引发争吵纠纷;甚至一些暴力型犯罪、团伙犯罪分子也外出销酒,自己在外玩耍,其酒便叫自己的兄弟伙代为销售。一些受害人看了后不禁纳闷:怎么这些人这么自由?我们受到报复怎么办? 记者在阆中采访时,不少群众说:看守所成了旅馆,犯人白天外出,晚上回去睡觉,老百姓还有没有安全感?“6·6”事件发生后,一位群众一针见血地说:“这里的看守所出事不奇怪,不出事才奇怪。” 脱逃事件·专家说法 检察建议对看守所无约束力 阆中市看守所出事不是偶然的,但每次有影响的事故发生后,人们不禁要问:对看守所、劳改场所进行监督的检察机关在干什么呢? 记者从阆中市检察院获悉,检察院有一人长驻看守所,每天对看守所都要进行制度化检查,对发现的事故苗头、安全隐患都要口头、书面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书。 记者从一份资料上看到:仅2003年中,检方便提出书面建议8条,口头建议83条。这些建议包括第二看守所应设驻所武警;严禁在押人员穿皮鞋进监舍;严禁在押人员出所销酒和与在押人员饮酒吃饭;严禁截留劳动教养人员留所和截留长刑犯留所服刑等问题。同时,近两年来,阆中市检察院针对阆中的两个看守所连续发生的6名在押人员脱逃案件,立案查处了看守干警职务犯罪3人(其中因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2人,私放在押人员1人),但这些并未对看守所敲响警钟和引起足够的重视。 “6·6脱逃”事件发生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和国家检察院学院杨迦军教授指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对看守所没有约束力,因为在立法上,在一些规定上还不是特别完备,只有比较软性的一些规定。接不接受检察院的建议、纠不纠正检察院指出的违规,就只有靠人的执法意识和自觉性。他们认为,“6·6脱逃”事件是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文/图 正义人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