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报4起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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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5: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杨维汉、田雨)公安部27日通报了4起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仅有17岁。 ——荣超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非法牟利案。荣超,男,1984年10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初中文化。2004年4月底,犯罪嫌疑人荣超使用黑客攻击手段,利用天津市某单位计算机服务器上存在的漏洞,攻入该机并上传自制的软件,
—李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李某某,男,1987年10月生,湖南省衡阳市人。2004年6月20日起,李某某开办网站,向网民提供链接58部淫秽色情电影。每注册一名会员,李即获得非法收入10元,传播人次接近1700人次,李某某网站共获取非法收入17000元人民币。合肥市公安局于7月12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吴如平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吴如平,男,深圳市人。2003年10月,吴如平在自己开办的网站上连接了2部淫秽影片,点击数量为77169次,收取会员费约为35000多元。犯罪嫌疑人吴如平现已被逮捕。 —洪洁鑫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洪洁鑫,男,广东普宁人。2004年5月,洪洁鑫在互联网上建立并管理维护淫秽色情网站,大肆复制、传播色情淫秽影片,吸收1829名会员,非法牟利10000多元。犯罪嫌疑人洪洁鑫现已被逮捕。 相关专题:打击淫秽色情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