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省级财政审计报告须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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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3:0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成都7月30日电 (记者闵捷)向社会公布四川省级财政审计报告,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这是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高票通过的决定。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了四川省审计厅的一个报告———《四川省2003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从头到尾听完了这个报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李高伟介绍了对省财政厅200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省金库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以及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地税局、统计局、民委、人防办、广电局、劳教局和新闻出版局等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情况,以及对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市县公安系统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专项审计情况。 关于省级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李高伟说,本次审计的15个厅局中,有8个部门2002年底累计结余资金12395万元,没有编入2003年的部门预算。2003年,省财政厅在办理省与市县的财政结算事项中,给予了部分市县机动财力补助13800万元和困难补助7500万元,补助总额虽报经省政府批准,但在具体分配过程中,计算因素不够完整,计算方法比较简略,操作还有待规范。 审计部门审计了77个县(市、区)2001年至2002年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查出违法违规金额9500多万元,主要是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问题。 审计部门还审计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4529.8万元,用于财政预算、企业周转、弥补行政经费和对外借款等;没有及时拨付的扶贫资金有4447.2万元,问题主要发生在县级,影响了扶贫项目的按期完成;未经上级批准,随意改变上级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4443.6万元。 相关专题:2003年审计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