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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三亩征地赔偿引发官司(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6:23 CCTV《新闻调查》

  记者:你们公安部门在介入这个案件之后有没有哪个方面有违法的地方?

  庞炳山:没有。在公安环节我敢说肯定没有。

  记者:我们听到说王清杰和他两个侄子他们都被游街示众过?

  庞炳山:我不知道这个事情是不是确实,这事我不清楚。咱们在基层的前些年有些作法,搞那种公开处理大会,这种现象是有的。

  记者:而且说县里电视台还给播了这个录像?

  庞炳山:这个事我没有印象,当然我不排除有这个事,那不是我分管的范畴的事。

  解说:早在王清杰和村、乡干部们协商调解期间,针对纸房头工业园区建设,沧县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在会上说,对无理取闹的阻工要坚决打击。十天以后,果树园发生流血冲突,而王清杰等人被游街示众的消息在纸房头乡传开以后,曾先后兼任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的乡领导感到,征地和建设工作开始顺利起来。

  娄益洪:应该说一直到以后这一段时间没有什么,没有出现什么问题。

  王彦才:这个工业小区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王清杰的问题。

  记者:也是惟一的问题?

  王彦才:也是惟一的问题,始终是很顺利的。

  解说:工业园区征用的这2000亩农田,东面距沧州市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车程,北、西、南三面环绕着两条高速公路和一条国道,是一块黄金宝地,也是要在这里建工业园区的主要原因。王清杰认为征地给的补偿太低,那其他村民又是什么看法呢?

  记者:那个补偿标准您觉得怎么样?高不高?

  村民:我呀,我觉得太可怜了,没法生活,也就是说不得不给你点钱。

  村民:你采访采访纸房头的老百姓,北边这些地都是报的盐碱地,净些好果木树,这么粗的树全锯了。是盐碱地吗?纸房头就脑瓜盖这一点好地全卖没了。

  记者:您觉得这个标准合不合适?

  村民:具体合适不合适,咱也闹不太清楚,上边文件也不叫咱看,你说咱当地政府,咱就听当地政府的,是吧?

  解说:我们在县、乡、村里的有关文件中看到,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每亩646元、它的12、5倍就是将近8100元,果树则分树种、树龄和粗细,补偿标准各有不同。那么,这个补偿标准是怎么制订的呢?当时的乡党委书记娄益洪参加了补偿标准的制订工作。

  记者:乡里边,村里边制定这个补偿标准它这个依据是什么?

  娄益洪:这个赔偿标准是依据京沪高速公路、石黄高速公路的修建,结合前面是市长办公会议的纪要,赔偿的纪要。

  记者: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你们赔偿土地的这一块费用应该是这块土地的平均三年年产值的十到十六倍来赔偿?

  娄益洪:对。

  记者:这个标准和你们这个标准有冲突吗?

  娄益洪:没有冲突,我们这个赔偿标准是依据着这个赔偿标准制定的。我们前三年土地种植收入是一亩地沧县统计是六百四十六元,那么六百四十六元,我们在土地安置补偿标准应该是前三年土地种植收益的,平均数的十到十六倍。

  记者:就是说你们这个标准是按照全沧县亩产的产值来算的?

  娄益洪:对,咱们前三年的平均产值就是六百四十六元。

  解说: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耕地的补偿费和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都是以这块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为基数,而不是全县的平均数,但纸房头村的补偿基数却是以全沧县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为准的。村民们告诉我们,工业园区征用的全是一级农田,是全村机电设施最齐全、旱涝保收、产量最高的一块好地,它的产值远远高于一般的农田。

  记者:这个地一年能出产多少钱?

  村民:咱们算算帐吧,你们会算帐的算算,(亩产)一千斤玉米六百五十(元)吧,(一亩)你再打八百斤麦子,八毛钱一斤麦子,八八六百四,至少一千二百块钱一年。

  村民:玉米(亩产)是八百多斤,麦子(亩产)八百来斤,现在是麦子八毛多钱(一斤),玉米是六毛多钱(一斤),你核核我能落多少钱?就一千三四(百元)。

  记者:这个数字您觉得客观不客观?

  娄益洪:不客观。

  记者:实际上只有六百多?

  娄益洪:对,只有六百多。

  记者:这块地平均产值应该是多少?

  孙玉国:这块地平均产值这我也说不好。

  记者:这个补偿标准是根据什么定的?

  孙玉国:是根据上边原来市政府的工作纪要,修高速公路的补偿标准制定的。

  记者:它那个标准和土地法矛盾吗?

  孙玉国:反正对土地法方面了解得也不太完全吧,土地法咱们这边看,也不能说是现看着土地法,现研究这个补偿标准。

  记者:土地法应该说是在土地补偿这方面它应该是最高权威的一个法律?

  孙玉国:我一个下边的农村干部都是根据上边领导的意图走呗。

  解说:如果村民们的说法成立,那么这个补偿的基数至少应当在1200元以上,而现在的646元仅仅相当于应得到补偿的一半,即使不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最高16倍,而按照乡里定的按年产值的12、5倍来计算,每亩土地27年的出让补偿费也不是8100元,而是15000元,也就是说,按照村民们所说的产值计算,每出让一亩地,农民就少收入近7000元。村民们认为补偿过低,那么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又是花什么代价买来的土地使用权呢?在十几家企业和乡政府签定的合同上写得十分清楚:一亩土地少则3万元,多则4万元。乡政府卖给企业的价格差不多是给农民补偿价的3到5倍!一亩地乡政府平均就可以赚到2、7万元,那么一期工程840亩土地转手就能净赚2000多万元,而全部工程征用的2000亩土地换来的将是5000多万元的巨额收入。我们还发现,在乡政府和企业签定的合同书上,大部分土地的出让期限都是50年。也就是说,村民们出让的承包地只收到27年的补偿费,以后23年的土地收益都被乡政府收走了,27年后村民们既收不回自己的承包地,也拿不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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